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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13年 社保法草案離期盼有多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24 11:42:24  


 
  框架式草案為改革留出余地

  作為“基本法”,總共八章63條的社會保險法草案,重點規范了各項社會保險制度中帶有共性的內容。包括社會保險的原則、各險種的人群覆蓋范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體制、社會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社會保險待遇項目和享受條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等。

  記者注意到,草案中多處都有類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的表述。“這些都是在實踐中還沒有成熟經驗,難以在法律裏規定,或者部門間分歧較大、難以達成一致的內容。”受邀列席此次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對外經貿大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說,相關內容在廣泛徵求意見的過程中,即引發各方基于不同利益取向的爭論。

  爭論的問題中,首當其衝的就是社會保險法的適用范圍,亦即各項社會保險的覆蓋范圍。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目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險種主要限于城鎮職工,未來是否要擴大到全民?農民要不要納入?個體私營企業要不要納入?是否要搞“全民社保”?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相應的改革又如何安排?

  一種觀點認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方向就是“全民社保、應保盡保”,因此法律的適用范圍應包括全體公民。以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鄭功成教授為代表的另一種觀點則主張,由于財力等因素限制,社會保險的覆蓋面不應太寬,必須考慮法律的權威性,否則一旦囿于現實條件不能施行,法律的嚴肅性勢必受到挑戰。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今天就草案作說明時表示,在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的同時,具體制度的設計必須充分考慮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承受能力,體現“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

  田成平表示,社會保險法草案在立足于解決當前問題的同時,也須“著眼長遠,為改革留有余地”。他介紹說,草案對那些在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了明確;對那些實踐經驗尚不成熟但符合改革方向的探索性做法,做了倡導性、指向性的規定;對某些情況比較復雜、實踐經驗不足,或者有關方面分歧較大、無法形成一致意見的內容,做了授權性規定。

  “按照上述思路,草案在社會保險法的使用范圍和各險種的繳費對象上有所突破。”上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官員介紹,包括將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除外的其他人員納入到城鎮職工各項社會保險體係;將城鎮居民納入醫療保險覆蓋范圍;逐步將農村居民納入農村養老保險等。此外,對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參加社會保險也作了原則規定。

  這位官員表示,隨著改革推進,社會保險覆蓋這些人群的范圍還會進一步擴大。

  目前社會保險統籌層次過低也是一個備受爭議的問題。僅到市縣一級的低層次統籌,極大限制了社會保險的社會共濟作用,也阻礙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社保基金在小范圍內的封閉運轉,也導致資金安全問題頻發。一些專家因此呼吁將社保基金統籌的層次提升至省一級,緩解各種弊端。

  今天提請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的步驟由國務院規定。據悉,目前全國已有13個省、市、自治區的養老保險實現了省級統籌。

  “這次基本上是綱要式的、框架式的立法,有些問題雖然草案未加明確規定,但為社會保險改革指出了方向,留出了余地。”上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官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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