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6日電/最新一期台灣《今周刊》文章指出,12月28日,台灣高等法院刑九庭,將會對影響到2008年兩大選舉的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作出宣判,年近70的刑九庭審判長劉景星,明年一月中旬就要退休了,擔任馬英九首長特別費案的審判長,肯定是他退休前最重要的一次判決。
文章指出,12月28日,台灣高等法院刑九庭即將針對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的台北市長特別費案宣判,決定馬英九有沒有競選08年“總統”的資格。
負責審理本案的台灣高等法院刑九庭法官共有三位,分別是庭長劉景星、受命法官周盈文、陪席法官王敏慧。
庭長劉景星是司法官11期結訓,早年曾就讀師範學校,和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的蔡守訓,有著類似的求學背景,擔任法官超過30年,1991年間高院法官任內,審理過陳正然等人參加獨立台灣會案等政治性案件。
受命法官是司法官26期結訓的周盈文,台大法律系畢業,曾經承審蘇建和案、台北市少年隊劫囚等案件,擔任法官已經有20年經驗。
至於陪席法官王敏慧,則是司法官29期結訓,在馬案分案前一周,才剛從基隆地院庭長調升高院法官。
馬英九首長特別費案將由這三位法官評議後,將以三人中的多數意見認定馬英九是否有罪,其中又以周盈文與劉景星的態度對馬案影響最大。
劉景星思想作風保守
從9月3日高院分案以來,審理程序主要是由審判長劉景星主持,他希望讓本案成為他退休前,法官生涯的代表作。由於馬英九案的事實輪廓早已清楚,所爭議的是特別費的法律屬性問題;高院近四個月來的審理,看劉景星指揮訴訟的神色,像老僧入定般,每句話一出,都是慢慢的,不厭其煩的仔細問兩造雙方。
例如在馬英九案辯論終結前,繼吳麗洳筆錄不實事件後,再度爆發的證人莊美珍筆錄爭議。以宋耀明律師為首的律師團,要求勘驗證人莊美珍偵訊錄音帶;檢察官乍聽下當庭反對,公訴檢察官曾俊哲認為,莊美珍當初並未對筆錄真實性有過爭執,還強調筆錄記載不可能逐字逐句,指檢方版的筆錄譯文與律師版相較,兩者大同小異,力挺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
但是審判長劉景星聞訊,則當場表示:“你說一樣,沒聽怎麼知道?““如果要發現真實,不勘驗怎麼知道?”檢方因此對律師版的譯文不爭執,直接同意做為本案證據而作罷。
不過,劉景星在台灣解嚴初期、李登輝擔任“總統”期間,曾擔任多起預備內亂罪案件的受命法官,他的價值觀也因此曾被批評較為保守。
劉景星在高院多年,在1991年間,曾因調查員逕行進入校園逮捕學生嫌犯,險些造成學潮的獨立台灣會(簡稱獨台會)案,正是由他審理的案件。
獨台會案是懲治叛亂條例廢止後,首件依“刑法”第100條判決的台獨案。當時劉景星在判決理由指出,史明的“獨台會”,是主張“台灣獨立”及武裝鬥爭、“推翻中華民國政府”,“建立台灣共和國為宗旨”,因此將“獨台會”認定為內亂組織,依預備內亂罪論處。
但事實上,史明只是個懷抱“台獨夢”的孤獨老人,空有武裝鬥爭的想法卻無實現的能力,至於接觸史明的清大研究生陳正然等人當然獲判有罪。
此外,被指參加台灣革命黨,涉嫌預備叛亂罪的前民進黨“立委”陳昭南,由台灣高檢署依預備叛亂、參加叛亂組織罪名起訴,也是劉景星在高院所辦的案子。這些政治案件最後都由李登輝特赦,以政治手段解決政治問題。但這二件快17年的老案,卻能一窺劉景星的司法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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