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7日電/陳水扁聲請返還“國務機要費”扣押物案,今年十二月中台灣“最高法院”發回更裁後,台灣高等法院最近已完成分案,將由特別合議庭負責審理。
陳水扁向法院聲請返還“國務機要費”案扣押物,台北地方法院今年十月初裁定拒絕返還,陳水扁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又在十月底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陳水扁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於十二月十四日撤銷原裁定,將全案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裁。
高院發言人溫耀源今天表示,高院在收到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卷宗後立即進行秘密分案。按照程序,先前負責審理過的合議庭必須迴避,因此從剩下七個特別合議庭中選出一個負責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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