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9日電/台灣的民眾日報社長蔡玉真,去年一月參加民視政論節目“頭家來開講”時,指稱馬英九曾經在擔任台北市市長期間,使用特別費支付新台幣八百萬給聯合報或聯合報民調中心,被一狀告上法院,案件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北院依照誹謗罪判處蔡玉真拘役十天,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天。案件可以繼續上訴。
中廣新聞報道,蔡玉真是在電視節目中指出,查黑中心結特別費案時,有查到一筆錢和馬英九有關,八百萬給聯合報。聯合報認為蔡玉真的發言內容不實,足以毀損聯合報在社會上的評價地位,提出自訴,由於法院調查馬英九特別費案的領據支付明細,認為其中並沒有款項是支付給聯合報的。
同時,法院調查也認為,台北市政府研考會在2005年間,並沒有委託聯合報或聯合報關係企業進行民調,因此認定被告在沒有經過合理查證前所發表的言論,構成誹謗,不過,審酌被告已經在民眾日報刊登道歉啟事澄清,因此判處她拘役十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