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9日電/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生劉庭維今天在蘋果日報撰文說,近日多有綠軍關於“一黨獨大”或“選出綠軍總統以制衡國會”等語,前者將事實狀況作不當連結與描述,並且在論述上前後不一,後者更是犯了極大的邏輯上問題。
文章說,事實上,在法治國原理與多數決原理下,“立法院”要穩定通過任何法案,僅要超過半數即可,就一般法案而言,技術上超過半數一席與超過四分之三,皆是通過之結果,並無不同。而修改《憲法》除“立法院”提案通過外,須經過公投決定,半數有投票權人約860萬人領票,並且同意票多於反對票始能通過。以目前政黨支持率而言,只要一方發動拒領公投票,則《憲法》修正案便一定不會通過。換言之,超過三分之二席次所擁有的修憲權,在綠軍不同意下,根本上無法發揮任何實質作用,也與未超過三分之二結果上並無不同。
“制衡”是防止濫權
選前的“立法院”生態與選後的“立法院”生態,實質上是沒有任何不同的。藍軍皆獲得過半的席次,至於過半多少,對於結果皆無影響。如果說我們將當前“立法院”生態描述為“一黨獨大”,相同定義與標準下,台灣“立法院”除了三黨不過半時期,一直都是“一黨獨大”,這是邏輯上的問題。更何況,執政黨在選前一直有所謂“立法院”席次“喬過半”等語,是否也是執政黨不斷追求“一黨獨大”?實質上“一黨獨大”僅僅是政治人物為選舉所拋出之政治語言,甚至使選民產生不當的連結與恐懼心態,進而改變投票意向的政治手段。
文章說,“總統制衡國會”論述,同時是重大邏輯錯誤,所謂“制衡”概念原則上是“國會”(或立法權)為防行政機關(或行政權)濫用權力而產生之政治思想,因為行政權對於政策決定與行政裁量空間過大,“國會”做為民意代表制衡行政機關,使其不致濫權。但從來沒有選出行政權“制衡”立法權的狀況。
“立法院”身為民意機關代表民意,真正制衡的力量是人民意志,人民在改選時可以藉投票行為表達意見,直接“制衡”“國會”,再由“國會”監督政府機關各種作為。“總統制衡國會”之政治語言,誤導選民產生與憲政邏輯完全相反的觀念,在邏輯上是極大的錯誤,此種論述並不具有邏輯意義,僅僅是政治語言與手段。我們深切期待,執政者擁有“國家”資源與“國家”公器,必須時時反躬自省,停止操弄政治語言與符號邏輯,也不要再以錯誤的邏輯與前提來誤導人民與操作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