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29日電(記者 李仲維分析報導)陳水扁昨天正式退回張俊雄“內閣”總辭案,與其說這是一個先例,不如稱之為一個惡例。更糟糕的是,國民黨中央對此束手旁觀,和稀泥、坐收執政權的心態十分要不得。
陳水扁退回總辭案最主要的理由,是在1997年“修憲”之後,“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不需要由“立法院”同意,因此“行政院長”的任期與“立法委員”的選舉無關。這個理由看似成理,但完全顛覆責任政治的精神,違背“憲法”規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規定。
如果陳水扁的邏輯說得通,那麼他執政8年來已經歷經三次“國會”改選,“內閣”也都依慣例總辭,那麼前兩次“內閣”總辭案為何不退回?為何到他已經臨下台之前才大夢初醒?如果“總統府”認為張俊雄“內閣”根本不需要總辭,只要和“行政院”示個意就好,為何還要大費周章總辭,再來個退回?扁政府的所作所為,越來越讓人匪夷所思。
“總統府”還以新“總統”就職日期和新“立委”就職日只差三個月又十九天,其間如果“行政院長”必須總辭兩次,勢必影響政務推動及政局安定。這個理由就更牽強了,謝長廷不是要找“CEO閣揆”嗎?陳水扁不是要和國民黨協商組閣嗎?如果陳水扁真的是為了政局安定,一開始就應該表態要張俊雄不必總辭,何必兜了一圈又回到原點?陳水扁實際做的和嘴巴說的,總是自相矛盾。
與其說陳水扁在任期末開了憲政新例,不如說是創下惡例,雖然不管是重新任命或退回總辭案,都是張俊雄續任“閣揆”,但陳水扁罔顧程序正義,自以為寫下紀錄,實際上是又留下一記敗筆。
陳水扁不遵守憲政慣例,國民黨冷眼旁觀的心態也令人寒心。
在實質上,國民黨不想在這個時候和民進黨組“聯合內閣”,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程序上,陳水扁用退回總辭案取代重新任命案,國民黨中央竟然還是不吭一聲,分明就是在和稀泥,國民黨對程序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認為反正都是張俊雄,拖過520就好了,這種心態實在很糟糕。
尤其是國民黨有些人認為陳水扁既然開了先例,馬英九當選“總統”以後便可以延用前例,這種想法就更可怕。在“憲法”觀點,馬英九與陳水扁最大的區隔,馬是尊憲的、扁是毀憲的,如果讓馬英九走上陳水扁的老路,國民黨不是等於陷馬英九於不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