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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新華社圖 |
中評社北京3月10日電/3月10日上午9時,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賈春旺報告說,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反腐倡廉建設。五年來,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除正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尚未終結的以外,已被判決有罪116627人;2007年有罪判決數與立案數的比率比2003年提高了29.9個百分點。
--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貪污受賄十萬元以上、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929人(其中廳局級930人、省部級以上35人)。完善境內外追逃追贓機制,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4547人,追繳贓款贓物244.8億多元。
——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立案偵查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9963件,涉案金額34.2億多元。
——加大反瀆職侵權工作力度。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4973件42010人,其中已被判決有罪的16060人,是前五年的2.3倍。在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嚴肅查辦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01人。立案偵查縱容違法違規生產、不報謊報重大事故等涉嫌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193人。
——深入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加強對職務犯罪原因、特點和規律的分析,針對公共專案和資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檢察建議74238件。
賈春旺報告說,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
——加強刑事訴訟法律監督。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立案94766件;對違法插手民事經濟糾紛等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撤案18266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追加逮捕63500人、追加起訴42430人;對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准逮捕255931人、不起訴34433人;對偵查活動中濫用強制措施等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50742件次。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15161件,對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9251件次。
——強化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法律監督。加強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規範化建設,推行與監管場所的資訊、監控系統聯網,依法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3275人,對不按照規定將罪犯交付執行等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29631件次。
——積極開展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法律監督。對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訴63662件、再審檢察建議24782件;對裁判正確的,認真做好申訴人的服判息訴工作。
——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法律監督。開展集中清理糾正超期羈押工作,糾正了一批歷史遺留的超期羈押問題,並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長效機制,使偵查、起訴、審判各環節新發生的超期羈押從2003年的24921人次下降到2007年的85人次。
——嚴肅查處執法和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1727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