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5日電/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3月25日舉行“加強換屆風氣監督、嚴肅組織人事紀律情況通報會”,通報了2006年以來地方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工作中加強換屆風氣監督、嚴肅組織人事紀律的情況。
會議強調,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更加堅定的信心、
更加振奮的精神、更加負責的態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和全國組織工作會議部署的有關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不斷開拓新局面,創造新成績,為實現黨和國家各項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偉大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和紀律保証。
會議系統回顧了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在地方各級領導班子換屆工作中加強風氣監督、嚴肅組織人事紀律方面所做的工作,通報了6起在換屆期間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典型案例,對工作中積累的經驗進行了總結。
會議指出,堅持選賢任能,嚴肅組織人事紀律,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必然要求,是黨的組織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實現“十一五”規劃的堅強保証,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的重要職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在實際工作中,既要注意堅持好的經驗、發揚好的傳統,鞏固和深化已有成果,又要注意查找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和完善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密切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加強組織人事紀律監督的各項工作抓實做好。
會議強調,要加強教育,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的思想道德修養和廉潔自律意識。要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政策法規和紀律規定的學習、宣傳和教育,促進各級領導幹部增強法紀觀念。特別是在政府機構改革過程中,要教育幹部從工作大局出發,正確對待個人進退留轉,嚴守組織人事紀律,保証改革順利進行。
要強化監督,切實保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各項規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執行。要堅持不懈地開展《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努力在發現深層次問題上下功夫,在事前事中的監督預防上下功夫。要落實好《黨內監督條例》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拓寬幹部群眾監督渠道。
要嚴肅執紀,堅決查處和懲治選人用人上的違紀違規行為,做到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要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手段,堅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對違反《幹部任用條例》規定作出的幹部任免決定一律無效;對選人用人上不正之風嚴重,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不力,在選人用人上失職失察導致出現幹部“帶病上崗”、“帶病提職”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要完善制度,努力從源頭上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要積極推進幹部人事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進程,著力鏟除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滋生的土壤和條件,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運行。
中央紀委副書記黃樹賢在通報會上講話,中央紀委常委、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張紀南通報有關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的分管領導同志,以及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機關有關業務部門的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