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9日電/台灣“總統”當選人馬英九首度對修改公投法議題表態。馬昨日接受中國時報專訪時指出,他不贊成修法降低公投門檻。
馬英九認為,現行的公投法門檻雖嚴,但有其必要性,唯有限制高門檻,才能確保通過的案子是真正的社會共識,而非少數人拿來政治操作的工具,“把公投弄得太氾濫,一點好處都沒有。”
馬英九並主動表示:以後“總統”都應該改成絕對多數,避免出現少數“總統”,到時候有一半的人不服氣,一天到晚在那邊鬧,對不對?
他說,有選舉的國家大部分都採取絕對多數,甚至為了達到絕對多數,還設計兩輪投票,將來如果要修憲,“絕對多數當選制”應該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馬還自嘲,其實他老早就已經這樣主張了,只是過去在修憲時,自己的意見一直都沒有被採納。
選前陳水扁曾拋出“修改公投法門檻”作為公投與大選脫勾的條件,馬英九當時並沒有表態,只強調公投與大選脫勾不應該有任何附加條件。
昨天馬英九指出,“我覺得因為它(公投門檻)嚴,所以通過的案子才會比較可貴,真正是社會共識。”
馬認為,公投應該要謹慎、不宜濫用,尤其是“全國性公投”。“全世界行使全國性公投辦得最多的是瑞士,去郵局就有表格可以填,又有個什麼議題要公投了;日本、美國、德國都是民主國家,但他們都沒有全國性的公投,而是地方性公投。所以大家不要有錯覺,以為一定要有公投才是民主。”
馬指出,直接民主到了一個規模以後,民意就不那麼清楚了。像古代希臘所謂的民主是直接的、小規模的,範圍太大就不能實行民主。他認為,公投最好是避免氾濫,不然大家每天弄個題目,社會會很亂。“雖然選舉是民主的表徵,但大家都覺得選舉太多了,藍綠都認為應該減少,最好是四年選二次,一次中央、一次地方,盡量把它合在一起。”
從二千年以來的幾次公投都沒有通過,馬英九說,很多人會質疑:“哇,怎麼每次都不過?”但從某個角度來看,這才是正確的。他認為,公投的目的就是把所有的“頭家”都請出來,然後要過半,“萬一真的有這麼一個決定真的過半,那誰敢不遵守?這個才可貴!”馬希望大家反過來思考:如果公投門檻降低,動不動只要二成、三成的選票就可以通過,反對的人會服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