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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美國國防部空軍部長邁克爾·溫用模型演示頭錐在“民兵”III洲際核彈道導彈上的安裝位置。(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4月2日電/如此敏感的核武器部件,却在18個月之後才被召回。這起美台軍售“誤運”事件恐非“烏龍”這麽簡單。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報道,台灣明明訂購的是直升機電池,收到的却是“民兵”III洲際彈道導彈的四個頭錐。這一美台軍售烏龍事件自3月25日曝光以來,引發外界强烈質疑。
盡管五角大樓辯稱,“這起意外只是程序疏失,沒有美國(對台軍售)政策改變的意思”,然而美軍的這一說法幷不足爲信。直升機電池和導彈頭錐相差甚遠,怎麽可能搞錯?爲什麽美國2006年秋天就已經知道此事,却在拖了18個月之後才進行處理?顯然,此事恐非“烏龍”這麽簡單。
疑團一:老舊裝備還是新式核武?
爲了將此事的影響降到最低,美國官方一再强調誤運的頭錐幷不含有核材料。3月25日,美國空軍部長邁克爾·溫在五角大樓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些部件是在2005年3月從美國懷俄明州的空軍基地運送至猶他州的後勤中心倉庫,2006年秋天被運送至台灣。隨後,他展示了頭錐的照片和模型,以證明其幷非核彈頭。
可在滕建群眼里看來,這是美國在打哈哈。“稍有軍事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就是核武器。”這位中國軍控與裁軍協會副秘書長在接受《國際先驅導報》采訪時解釋說,盡管頭錐本身不帶有核材料,但是它就等于是核導彈的大腦和心髒,屬于絕密級零件。“核彈頭在空中爆炸的時間和高度都由它來控制。”
除了“不含有核材料”,邁克爾·溫還特別强調這些頭錐是“老舊”部件,因爲其所配備的“民兵”III洲際核彈道導彈是美國1962年研制的産品。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民兵”III是美國研制的地對地三級固體燃料洲際彈道導彈,屬于美國第一種采用分導式多彈頭技術的導彈。導彈長18.26米,彈徑1.67米,射程9800~13000公里,作戰反應時間32秒,直到20世紀80年代都是美國陸基核子武器庫裝備的主體。“美國現在擁有450枚‘民兵’III,配備500個核彈頭,另有300個備用。”滕建群說。
然而,鳳凰衛視軍事評論員馬鼎盛認爲,絕不能因爲“民兵”III是60年代研制的産品就可以把它說成是“老舊”部件。他在接受香港媒體采訪時表示:“60年代制造的只是殼的部分,內在的電子原件一定是根據最新的高科技去更新的,它仍是美國現役的,准備打仗用的。”
滕建群對此也很認同。“在這方面,中國跟美國比還有一定差距。”但現在這一中國大陸都不掌握的技術却堂而皇之地落入到陳水扁當局手中,大陸的抗議便緊隨而至。
疑團二:防衛輸出還是核武擴散?
在美國披露這一“誤運”事件一天之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對此評論說:“我們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和强烈不滿,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要求美方徹底調查此事,及時向中方如實通報詳細情况幷消除由此産生的消極影響和惡果。我們再次敦促美方恪守在中美‘八·一七’公報中向中方作出的嚴肅承諾,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軍事聯系,以免損害台海和平穩定和中美關系健康穩定發展。”
秦剛口中的“八·一七”公報,指的是1982年8月17日,中美雙方簽署的關于美售台武器問題的聯合公報。公報明確表示:“美國政府聲明,它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它准備逐步减少對台灣的武器出售,幷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决。”
一開始,美國踐行這一諾言,可是隨著李登輝當選爲台灣地區領導人之後,美國開始加大對台武器的輸出。僅從導彈來說,數量、品種都頗爲驚人。根據美國向聯合國通報的記錄,1995年至2005年間,美國向台灣輸出的導彈包括120枚AIM—120中程空對空導彈、500多枚“麻雀”導彈、相當數量的“標准”型導彈及“魚叉”反艦導彈,甚至還有3枚極具攻擊性、用來摧毀對方雷達防空系統的高速反輻射導彈。2007年12月,台灣“立法院”通過2008年防務預算105億美元,其中一項就是購買美國“愛國者”3型導彈系統。
以往,每當中國提出抗議之時,美國便會搬出這樣的理由:依據《與台灣關系法》,提供台灣防衛性武器、服務和訓練協助,以維持台灣足够的自衛能力。但這次“誤運”的核導彈頭錐顯然超出了防衛的範疇,美國還有什麽理由可言?
其實,美國此舉違反的不僅僅是“八·一七”公報,更違反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這再次凸顯了美國在核問題上的雙重標准。”滕建群說。過去,美國一直反對其他國家擴散核技術,幷對那些企圖獲得核武器及生産洲際核彈道導彈的國家施加强大的壓力。正如美國犁頭基金會主席約瑟夫·奇林喬內在接受《華盛頓郵報》所言:“設想一下,如果俄羅斯人意外將核彈頭頭錐運往德黑蘭的話,我們會作何感想。我們立馬就會發瘋的。他們將很難讓我們確信那是一次意外事故。”
疑團三:管理疏忽還是有意爲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