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7日電/約1100名日本民眾認為派遣自衛隊赴伊拉克違反憲法,於日前起訴政府要求停止派遣並索賠精神損失費。此案的二審17日在名古屋高等法院展開,高院稱,“航空自衛隊的空中運輸活動違反了憲法第九條。將多國部隊的武裝兵員空運至戰鬥地區,這是與行使武力一體化的行動”,裁定航空自衛隊在伊拉克的活動違反了憲法。這是日本司法界首次裁定自衛隊派伊活動違憲。
據共同社報道,審判長青山邦夫(由於調動而由另一名審判長高田健一代為宣讀)認定空自的上述行為還違反了《伊拉克重建援助特別措施法》,但駁回了原告的上訴。原告是因為不服一審全面敗訴而向高院提起上訴的。
此案的原告是前駐黎巴嫩大使天木直人和一些民眾。原告方認為“自衛隊在伊拉克的活動是與行使武力一體化,違反了不允許保持武力或行使交戰權的日本憲法第九條,侵犯了民眾的和平生存權”,要求政府為其精神上遭受的痛苦支付精神損失費。
名古屋地方法院在作出一審判決時,對於原告停止派遣的要求不予受理,稱“這並非同具體權利和義務有關的紛爭,原告的訴求不合法。”對於原告提出的每人1萬日元精神損失費的訴求,法院也予以了駁回,稱“無法認為民眾的具體權利受到了侵犯。”
在陸上自衛隊撤離後,航空自衛隊目前仍在伊拉克開展空中運輸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