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2日電/台“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公營事業預算案五月中旬才會送到“立法院”院會處理,六月初又要開始對新“閣揆”總質詢,這會期(第一會期)最起碼到六月底。
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現在看看五月底前能否處理完公營事業預算案,也有可能要到六月初,屆時又要開始對新“閣揆”總質詢,“到六月底可能是需要吧”。
他說,若總質詢時不要“立委”通通問,就可節省一點時間,可以的話,黨團各派多少“立委”質詢,或執政黨少一點人質詢,問清楚政策,讓“內閣”解釋清楚,向全台人民宣告,就達到目的了,這樣可節省一點時間。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新任“行政院長”應於就職後兩週內,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報告;“立法委員”對“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之施政方針、施政報告及其他事項,得提出口頭或書面質詢。
會期部分,“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