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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國元案首次開庭審理。 |
中評社香港4月23日電/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長、上海市土地學會原會長殷國元案近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首次開庭審理。
新華網報道,殷國元1944年生,江蘇泰興人。1995年─2005年,殷國元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長,2005年退休後出任上海市土地學會會長。殷國元此次被訴罪名有四項,分別為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及私藏彈藥罪。此外,檢察機關同時還以受賄罪對殷國元之妻陳偉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殷國元受賄金額價值人民幣3671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人民幣812萬餘元、美元4萬餘元。
檢察機關還查明,2002年,殷國元在審批舊區改造項目時,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4657萬餘元。
檢察機關還指控殷國元犯有濫用職權罪以及私藏彈藥罪。據檢察機關查明,殷國元將其在部隊服役時獲取的軍用子彈52發藏匿于家中。
檢察機關還以受賄罪對殷國元的妻子陳偉提起公訴。2000年到2004年,殷國元利用職務便利,為上海惠格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金農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江某某,上海盈嘉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上海茗嘉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俞某,以及上海博軒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上海靜安城建配套發展公司等個人與單位在土地利用、拆遷許可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其中,陳偉參與受賄863萬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