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士表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還將加大對地方住房保障、住房建設規劃的督察處理力度,成爲貫徹制定國務院“24號文”的强力執行部門。
擴大執法權
將稽查辦轉爲行政編制,擴大在規劃、建築市場、房地產市場稽查執法權,似乎一直是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訴求。
中編辦此前批准原建設部稽查辦公室成立時,僅批給32個事業單位編制。而稽查辦却承擔了城鄉規劃稽查、建築節能稽查、房地產市場秩序整頓等幾乎所有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法工作。
稽查辦除幾個主任、副主任具有行政編制,其餘大部分是事業單位編制。“沒有行政地位的情况下,督察的效果肯定會打折扣。”一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士稱,目前建設部門主管的很多功能都需要執法權去監督、檢查。
章惠生說,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後將在城市和農村建築標準、質量等領域擁有更多法律法規制定權和執法權,而這些執法工作仍主要由稽查辦擔任。
對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改革後的新增功能,章惠生表示,按照“城鄉統籌”的原則,今後農村建築的標準、規劃也將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而對城鄉統籌規劃的執行、新農村建設規劃的執行情况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都將以督察的形式對其進行監督。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總工程師王鐵宏3月26日在城鄉規劃督察員試點工作會上也表示,今後將在城鄉規劃督察員中引入擁有行政編制的交流幹部。這進一步說明了稽查辦“轉正”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