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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紀玖願退部分款?台“外交部”:須全部繳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5-15 17:18:22  


  中評社台北5月15日電/台灣因巴紐案造成3000萬美元近新台幣10億元損失,中間人金紀玖透過律師表示願退還部分款項,對此,台“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今天大呼“荒謬”,強調既然建交不成就該把帳戶2980萬美元全數繳回,中間沒有模糊空間。

  巴紐律師佛羅立安.古邦,昨日接受台灣中天電視訪問時,承認當時確實由台灣“外交部”直接匯了20萬美元進入他在巴紐的帳戶,作為旅費等開銷。

  葉非比上午回應指出,2006年八月底,“外交部”確實有撥出一筆20萬美元的款項給巴紐高層官員,作為雙方“建交”談判的“交通聯繫費”。

   她說,前“外交部”長黃志芳把外交掮客喊出的4000萬美元,堅持下殺到3000萬美元,再扣除這20萬美元,所以在2006年九月匯出2980萬美元到金紀玖與吳思材的聯名帳戶。

  對於金紀玖透過美國律師表示願意返還部分款項,留一部分作為此案的工作活動費,葉非比大呼“極為荒謬”。

  她說,2980萬美元是當初“外交部”應允與巴紐建交成功後的合作援助款,既然建交不成,這筆款項當然要全數繳回“國庫”,這中間是沒有模糊空間的。

   台“外交部”2006年8月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協助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由“外交部”存入2980萬美元,作為向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但這筆款項遭到侵吞,台“外交部”已在新加坡委託律師追討,北檢也分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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