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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認為,“立委”參與兩岸協商談判團隊,只要腦筋轉過來就可以了。(中評社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6月23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長”王金平主張訂定“兩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讓“立委”加入談判行列,被外界質疑立法介入行政。王金平上午表示,“立委”監督兩岸相關政策,是天經地義的事,也是法律明文規定,只要大家把腦筋轉過來就對了。
很微妙的是,對於王金平主張“立委”參與兩岸談判的提議,馬系、江系(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的“立委”都公開表示反對。馬團隊出身的“立委”吳育昇直言,王金平的構想,恐有違“憲”之虞。被視為江丙坤子弟兵的“立委”李嘉進也認為該項做法越權。
王金平上午援引台灣申請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與世界衛生大會(WHA),8年來都有“立委”前往遊說的例子,指出“立委”加入兩岸談判有何不可?他認為“立委”參與兩岸事務監督,未必就是侵犯行政權。至於如何立法,是由全體委員共同議決。
據了解,“陸委會”高層官員對於“立委”可以加入談判團隊的設計,有所保留,官員指出,1999年曾試圖訂定“兩岸協議處理條例”,但爭議較多,因此2003年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時,就把“兩岸協議處理條例”的做法納入,當時“陸委會主委”蔡英文主張專訂一部監督條例前,先把相關機制納入兩岸條例。
官員認為,依現行法律,兩岸協商的結果如果涉及法律修改,要由“行政院”轉請立院審議;屬於行政權的部分,要送“立院”備查,例如1993年新加坡辜汪會舉行前,海基會事前以秘密會議向“立院”報告,事後再公開向“立委”說明。因此“立委”是否需要加入談判團隊行列之中以利監督?值得商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