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3日電/重慶時報今天發表評論文章說,上海一起“偶然”的襲警事件,折射出的是應急體制的孱弱與遲鈍。我們必須重新審視傳統的風險治理體制,建立符合風險社會需要的新型風險治理體制和公共安全事件應急機制。全文如下:
無疑,這是一起令人深感悲慟又備感困惑的事件。悲慟在於多名民警傷亡。而困惑在於如此嚴重的襲警事件爲何會發生?
從警察機關的角度看,作爲執法機關,其自身的安保環境,照理應該是十分嚴密、戒備的。既如此,一個孤身的歹徒何以又能深入其中,“如入無人之境”地長時間反覆公然行兇呢?
具體到警察個人的角度,一名歹徒便能在家門口連續致近十名警察傷亡,坦率地說,警察自身的防衛、制止犯罪的能力,不能不讓人感到困惑。衆所周知,近年來,强化“三基”,一直是公安部門在自身隊伍建設中重點强調的內容,而這其中的重要“一基”正是:“苦練基本功”——“民警具備勝任崗位、履行職責、完成任務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基本能力、基本水平”。此一背景下,衆多警察面對歹徒襲擊,均“不及防備”遇害,悲慟之餘,顯然又無法不讓人爲此深感遺憾。
典型的社會病理學問題案例
對上海襲警案,一位刑辯律師分析,疑犯楊佳此番行動明顯經過精心預謀,因涉嫌盜竊自行車而報復執法部門的動機,和其行爲的嚴重性以及手法的極度殘忍有點不太相稱。
我贊同這位刑辯律師的分析。一定程度上講,當一個人的性格缺陷已然構成,其所置身的生活環境只是一種催化劑——很多時候,一些性格孤僻者將生命中的陰影無限放大,乃至仇視一切。這其實是一個病理學問題,而最終的“病理”使人沮喪——事實上,不管這個世界多麽完美,惡永遠是難以剔除幹淨的。
有人會問,那麽,我們對待這樣的人就沒有辦法嗎?非也,事實上,在我國,精神衛生和心理衛生問題一直沒有得到相應的重視,很多類似楊佳這樣的心理疾病患者,在社會機構里難以找到疏導和排遣的渠道。這應該是給我們的一個警示,我們可以想象,如果沒有這方面的阻隔,類似的極端行爲就會相應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