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8日電(記者 紀墨分析報道)台北檢方偵辦312長昌總部踢館風波,今天起訴前長昌總部總幹事李應元、謝系前“立委”謝欣霓等4人。李應元獲悉消息後稱,公道自在人心,並說“踢館的四名藍委後來不是公開道歉嗎?他們的道歉是假的嗎?”四藍委道了歉,就可以證明李應元沒罪?還是讓事實說話吧!
“四傻踢館”風波發生在3月12日傍晚,費鴻泰等四藍委因質疑長昌競選總部違約使用第一財經大樓,由當時的“財政部長”何志欽等人陪同前往勘察。不料,費鴻泰等人進入大樓後,被長昌總部以四藍委“侵入私人地方”為由,“制止現行犯離開”。即使警員方場,想護送四藍委離開,綠營支持者還是不願罷手,不但搶走警車鑰匙,還跳上警車砸毀擋風玻璃。
由於事件發生之初,長昌總部指控費鴻泰等人“在長昌辦公室撞門、踹門,私闖民宅,疑似取走物品或文件”,經媒體反覆傳播,當時民意支持度大幅領告的馬英九,選情受到很大影響,民意支持度立即大跌。為此,四藍委不但多次公開道歉,費鴻泰還宣布退出國民黨。
然而,媒體事後還原事件的整個過程,與長昌總部當初的指控,有非常大出入。從多家媒體拍下的現場錄影帶可以看到,四藍委根本沒有撞門、踹門,更沒有進入長昌的競選總部之內,不可能有“取走物品或文件”。疑似有人見獵心喜,操弄衝突,拉抬選情。
因為有媒體錄影帶,長昌陣營控告四藍委“侵入住宅罪”,無法成立。檢方指出,四藍委依“立法院財委會”決議前往勘驗,在第一財經大樓所有權人黃獻全等人陪同下進入,四人僅在大樓公共設施使用空間活動,並未進入長昌辦公區域,並不構成侵入他人住宅。
反而李應元等人,當天用言語鼓動支持者包圍四藍委、包圍警車,卻是有錄影存證。今天李應元成為被告,想以費鴻泰當初公開道歉,為自己的開脫罪名,似乎很難拗得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