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利樂在給中國客戶的信中表示,“盡管有關反壟斷法的一些具體執行細節尚未公布,但過去幾個月來,我們已經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對現行的業務政策、經營行為和合同條款進行了深入分析。”並表示,“將確保利樂的經營活動符合反壟斷法的要求。”
專業人士分析,反壟斷案的背後實質都是跨國公司與競爭對手在各個國家、各個市場展開的較量。
而面對反壟斷法的實施,國內壟斷企業也將難以幸免,專家分析,“雖然法院是否可以受理還需要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釋,但畢竟將給企業帶來壓力,並讓企業重新認識競爭秩序。”
反壟斷法實施之後,政府又將會面臨什麽呢?黃勇表示,在中國,反行政壟斷很複雜,從根本上解決不現實。盡管法律只是簡單地規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向有關上級機關提出依法處理的建議 ”,但這一條也來之不易,至少有了這條規定,人們將予以關注、爭論、投訴和挑戰。
吳宏偉則直接表示,行政壟斷反不了,反壟斷法主要是反經濟壟斷,行政壟斷是行政體制改革的內容,很複雜。
在國外被稱為“經濟憲法”的反壟斷法,實施之後到底效果如何?黃勇說,“這部法律在中國現階段還起不到"經濟憲法"的作用。反壟斷法的實施有賴於與市場經濟的互動,市場越成熟,反壟斷法作用越大。從這種意義上說,反壟斷法的實施過程也是人們進一步認識市場經濟的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