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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審計部”:巴紐案財務有重大違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7-30 00:13:25  


據指出,黃志芳儘管已經將巴紐案的責任都推給邱義仁,還是難脫責任。(資料圖)
  中評社台北7月30日(記者 黃惠玟)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引述“審計部”報告指出,陳水扁下台前引爆的巴紐案在財務審核上確實有重大的違失,除了未依“外交部”機密經費審核相關規定外,在公帑疑遭侵吞後,也未透過正式外交管道或循法律途徑處理。日前“外交部長”歐鴻鍊也告訴他,會將此案移交給“監察院”辦理,他相信就算討不會錢來,相關官員也應該依法受到一定的處置。

  據指出,根據“外交部”所進行的政風調查,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儘管已經將巴紐案的責任都推給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還是難脫責任。

  “審計部”報告中指出,根據“‘外交部’機密經費審核及未送審憑證保管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建交”業務必須訂定具體計劃及執行進度,然而,在巴紐案中,“外交部”根本沒有此事計劃,最離譜的是,“外交部”竟未考量原編亞太地區拓展雙邊關係計劃預算只有新台幣1.5億元,逕勻用其他計劃預算經費近8.5億元,明顯違反預算法規定。

  除此之外,“外交部”也未做好風險管控及內部控制機制,導致鉅額公帑疑遭侵吞,疑遭侵吞後,又未透過正式“外交”管道或循法律途徑處理,以致後續應變措施失序,債權保全處理延宕未決。

  “審計部”認為,“外交部”歷年辦理拓展邦交業務,其執行方式缺乏嚴謹之作業規範,而這個案子又未透過“外交”體系既有管道審慎研析處理,有違正常業務處理程序,屬財務上重大違失,且公帑也有收回無望之虞。

  邱毅指出,“審計部”方面已依“審計法”第17條於今年的6月13日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同時,“外交部”政風單位也完成相關的政風報告,在8月1日“監察院”重新開張後,會將全案移送“監察院”做後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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