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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法》今起施行 多數品牌仍保持觀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01 09:44:52  


 
  從目前情況來看,真正宣布放開價格的汽車廠商并不多,不少經銷商表示,“估計廠家到時就會以一個所謂‘建議零售價’來取代‘終端限價’應付了事,當記者提出“即便是名稱更換,如果‘約定價格底綫’的實質不變的話還是涉嫌壟斷”時,經銷商表示,“話是這麽說,但畢竟經銷商跟廠家要打交道的地方太多,很多地方都有求于人,如果對于這些大家心知肚明、達成默契的問題不遵守的話,廠家可以爲難你的地方就太多了。”

  而據記者了解,甚至有廠家已開始私下采取行動,希望以經銷商的名義來規避法律的影響。國內某MPV廠家已經在動員經銷商集體提交建議,共同約定價格和不跨區經營。當然,這種商家共同達成價格聯盟的形式實際上仍然是觸犯了《反壟斷法》的。

  事實上,不管是已做出變化的廠家還是經銷商,對于《反壟斷法》在短時期內真正能够對市場所帶來的沖擊都還是持保留態度。廣豐副總馮興亞在接受采訪時就表示,“短時間的終端價格混亂是價格限制放開後必然會造成的狀況,但相信一段時間後終端價格會逐漸向MRSP(廠家建議零售價)回歸,重新回歸到一個新的穩定區間……我們認爲這個價格(廠家建議零售價格)仍是最能反映商品本身價值的,而且這其中已綜合考慮了經銷商的收益情況,應該是最合理的。”

  記者觀察

  有望打破以往區域高價壟斷銷售局面

  曾幾何時,很多强勢的車型如凱美瑞、東風本田CR-V等,進入市場第一時間由于供求關系的原因會出現地區性的加價銷售狀況,這些狀況的造成多是因爲本地區的數家經銷商爲追求利潤最大化達成價格共識。以後,這樣的事情或許將成爲曆史,因爲,《反壟斷法》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消費者總是期望價格能够讓自己買得順心滿意,然而很多汽車產品始終有一個最低限價,讓消費者無法滿意。經銷商也不敢隨便以低于最低限價而賣出車輛,因爲被廠家知道的話,輕則罰款,重則取消經營權。《反壟斷法》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的壟斷協議,廠家爲了維護品牌價格的穩定而限定最低價格將是違法行爲,而經銷商只要是非惡意的低價傾銷商品都將被視爲合法。即便經銷商跨區域銷售仍受到成本、售後收益等諸多因素的限制,但卻有望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以往的區域高價壟斷銷售的局面。

  而對于目前在國內已成爲絕對主流的汽車4S店模式而言,《反壟斷法》的實施可有效保障汽車經銷商的權益,减少“動輒花費巨資建店”的重複浪費情況的出現,這對于國內汽車市場的健康發展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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