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代表制餘票歸名單
香港立法會 地區直選採用“比例代表制”,候選人可組成一張名單參選,名單內參選人總數不可多於該區議席數目。每張名單的首名參選人取得一定比例的選票,即可當選,例如港島區有6席,參選人取得約16.7%選票(100除6)即可當選,剩餘的選票比例則依次序計入名單第二位參選人,餘此類推。
不過,通常最後一兩席,未必需要拿足所需選票比例。以2004年港島區選舉為例,當時民建聯馬力、民主黨楊森、獨立余若薇、范徐麗泰,均拿足16.7%選票當選。民主黨楊森名單有131,788票,相當於37.2%選票,故減去16.7%楊森的得票後,在名單排第二的李柱銘也可分得16.7%選票,故順利當選。
剩下的一席,是民建聯名單第二的蔡素玉,與余若薇名單第二的何秀蘭之爭,由於民建聯名單取得21.08%選票,減去馬力的16.7%後,蔡素玉分得4.38%。至於,余若薇名單有20.9%選票,何秀蘭只分得4.15%,因此蔡素玉以些微票數之差奪得第六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