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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治水得先從治人做起,要換的豈止一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05 08:57:08  


  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馬政府治水急急如律令,自七一八水災之後,連續南下視察,陪同的“水利署長”陳伸賢卻成為眾矢之的,被要求兩周內提出檢討報告,形同“留署查看”。陳伸賢感慨:勿以黨派廢人。台灣中國時報今日刊載的社論指出,其實,陳伸賢是典型的專業官僚,沒什麼黨派背景;對馬政府而言,要治水,修理一個陳伸賢用處也不大,從這幾年來,水利工程弊案不斷,治水,得從“治人”起,要更換的豈止“署長”一人而已。 

  陳伸賢是專業文官,五年前從“水利署副署長”接任“署長”,和他有競爭關係的是謝長廷人馬的高雄市副市長侯和雄。最後,侯接任“經濟部政次”,督導水利業務,陳則內升為“署長”,基本上是政治與專業兼顧的人事布局。幾年來,水利工程弊案不斷,陳伸賢上頭有次長侯和雄、下頭有第三河川局長許哲彥,都捲入弊案,甚至遭到起訴。獨獨陳伸賢沒事,在水利系統這個積弊已久的文化之下,可以想見,陳伸賢維持清白之身有多麼不容易。 

  水利工程為什麼有這麼多爭議和弊端產生的空間?非常簡單,因為所有的工程動輒以億計價,甚至上百億、上千億,大筆預算投入地方龐大的水利建設,熟悉水利工程的專家直言,“沒弊案,沒人相信。”但最重要的,工程品質要好、施工進度要緊,只要做到這兩個基本要求,講白了,不出事沒人會追查數百、上千億的預算到底落入誰的口袋裡? 

  舉一個大家熟悉的例子:最近才遭起訴求刑廿年的“水利署第三河川局長”許哲彥,幾乎無役不與,只要談到水利工程弊案,從彰化到南投,都有他的名字。他在“第二河川局長”任內即涉入弊案遭訴,判決結果是無罪;他接著轉任“第三河川局長”,又因捲入工程弊案遭訴,這回能否全身而退,尚待觀察。 

  社論說,水利界看他,就像是大家的縮影。因為水利工程一發包,牽涉者包括地方砂石業者、營造業者,這裡頭還有地方派系與樁腳的資源分配,數百上千億的預算下到地方,用腳想都知道不可能每一分錢都用到工程上,從規劃到發包,任何一個環節都有打點的空間。許哲彥到底有沒有好處落袋?可能沒有;但他到底有沒有和包商喝花酒?肯定有! 

  不論你是水利專業官員或是學者專家,只要沾到一點工程的邊,這樣的應酬場合就免不了。一位資深水利官員不諱言,“整個水利系統,風氣就是這樣,因為得和包商混關係啊。”這個風氣並非始於今日,而是一向如此。對官或商而言,這叫習以為常,不以為弊;但對要求弊絕風清的馬政府或劉“內閣”而言,卻是匪夷所思。

  換個角度思考,為什麼搞工程就一定要喝花酒、打政治麻將,甚至等而下之地接受酬庸分配,捲入弊案?即使這是包商、地方派系間熟悉的文化,專業官員有沒有說“不”的空間?眼前看得到的,陳伸賢應該沒說“要”,所以他除了被“行政院長”劉兆玄電得滿頭包之外,迄今無事。但是他一人無事,還是不夠,上頭人(侯和雄)他不能管、底下人(許哲彥)他管不了,都胡搞瞎搞,治水工程那能不出事?陳伸賢只不過是頂在“署長”職務上,成了政治的替罪羔羊。 

  社論認為,陳伸賢能不能換?根本不是問題,他再賢能,治水五年,還治不出具體成效,甚至問他近幾年各項工程計劃,都還拖著繳不出檢討報告,即使清白也該更動了,因為他治不了人,就治不了水,所有的預算計劃,落實到地方之後,都會因為“人”的問題而打折扣,這已經是水利系統必須大整頓的時候了。 

  劉兆玄要求陳伸賢兩周內提出檢討報告,確乎不給陳伸賢面子,但與民眾的身家性命相比,公僕的面子只能放在次要地位。除非陳伸賢自認是綠營中人,否則根本不必抱怨劉“內閣”以黨派廢人,身為“水利署長”,劉兆玄的要求根本就是陳伸賢事前該做的功課。 

  全台水利工程,從計劃、預算到工程進度,誰比陳伸賢更熟?如果區區台北縣副縣長,談起來都能比“水利署長”更頭頭是道,陳伸賢在起草檢討報告之前,該為自己寫一份檢討報告,為什麼自己的專業比不過早已不在水利專職上的學者?治水拚的是專業,而非政治立場,這一回,陳伸賢得為自己的專業拚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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