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8日電/臺灣“最高檢察署”昨天與陳水扁辦公室連繫,確認陳水扁的行程後發出傳票,要求他到案說明國務機要費案;這將是卸任“總統”以被告身分被司法機關傳喚的首例。
至於陳水扁如果不到案,檢方後續如何處置?特偵組表示,相信陳水扁會尊重司法,暫時不考慮他不到案的可能性。
聯合報報道,特偵組表示,為避免陳水扁有其他行程,因此先與他敲定可應訊時間,再將被告傳票正式送達,並註明可由律師陪同應訊。至於傳訊的時間,檢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透露。
據了解,特偵組對“國務費”案採取“集體辦案”的模式,屆時可能由數位檢察官一起召開偵查庭,對陳水扁進行偵訊。
“總統府”授權司法單位使用“國務機要費”機密卷證,但檢方仍嫌不足,迫使馬英九親上火線,核定註銷絕對機密,府方人士對此頗為感冒。府方人士昨天把矛頭指向檢察總長陳聰明,直指陳聰明“太過政治”。
陳聰明表示,特偵組發函希望“總統府”解密或降密,是內部檢察官共同討論的結果,不是他一個人的意見。
“總統府”核心人士認為,若陳聰明有決心要辦案,縱使府方只是“同意使用”,仍然可以辦得下去。了解解密過程的藍軍人士說得更白,檢方去函“總統府”,以絕對機密不能複製為由要求解密,根本是逃避責任、拖延時間;他指出,檢方只要以“院檢平台”向法院調卷取得正本,問題即可迎刃而解。
另一名府方幕僚形容,陳水扁用盡各種方法取巧,就是採“拖”字訣;但陳聰明配合演出,“等於把五百障礙賽,變成五千障礙賽”。幕僚批評,新政府要“除弊”,檢察系統卻有動不起來的感覺,這中間一定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