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13日電(記者 林淑玲分析報導)最新一期的台灣《壹週刊》今天驚爆扁家利用媳婦黃睿靚在2006年洗錢,秘密匯出新台幣3億元,陳水扁上午透過律師李勝琛及嫡系“立委”高志鵬開記者會澄清。李、高兩人都統一口徑強調,陳水扁夫婦擔任“總統”期間,名下財產依規定要交付信託,2008卸任後才解除,不可能在2006年結清帳戶,把錢匯出境。
陳水扁夫婦的帳戶依規定要信託,每年申報,不能隨便動,扁的律師講的沒錯;基於常理推斷,考量樹大招風,扁家子女陳致中、陳幸妤的帳戶,應該也沒問題。
全案重點應在於扁家是否有其他人頭帳戶,人頭帳戶裡有多少錢,如何流動。台灣《壹週刊》已點出吳淑珍另有操作股票的人頭帳戶,特偵組也發現扁的帳房陳鎮慧曾在領出“國務機要費”當天即存入吳淑珍友人的帳戶,這些都是扁疑似使用人頭帳戶洗錢的跡象,檢方應該已經掌握到不少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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