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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自辯有攻有守 千奇百怪的發票卻無法服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13 09:08:42  


陳水扁堅持不願說出真相。
  中評社台北8月13日電(記者 鄒麗泳分析報導)陳水扁昨天下午接受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訊,會後召開記者會,拋出新招。

  陳水扁應訊時,特別提及馬英九市長特別費,以及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的特別費案,認為“國務機要費”性質與特別費相同,是“特別的特別費”,也舉法院認定馬特別費無罪的理由--認為支出大於收入,問如果馬英九兩次市長選舉的選舉補助款列為特別費支出,陳水扁個人若願捐出新台幣3億4000萬元選舉補助款,社會大眾能接受支出大於收入嗎?

  陳水扁想要凸顯兩個問題。一是“司法機關辦案雙重標準”;二是他個人“沒有貪瀆的主觀犯意,也無客觀的貪瀆犯行”。由於沒有主客觀的犯意與犯行不能空口說白話,他列舉馬英九的選舉補助款與自己選舉補款悉數捐出做為對照實例的版本,有以馬英九牽制司法機關的涵意。

  第二部分,扁也突出上自“行政院長”、“部會”首長、北高市長乃至縣市長都有特別費,唯獨“總統”沒有特別費的體制不合理性。他一席“國務機要費”的非機密部分是“特別的特別費”。這點也與當初民進黨四大天王之一的蘇貞昌所說的“歷史共業”相同,強調制度的不合理性。

  陳水扁在司法攻防過程中,雖掌握策略與步驟節拍,但是“國務機要費”爆發時千奇百怪發票的疑惑同樣在人民腦中揮之不去,已經形成的既定印象要大幅度逆轉,恐非易事。這點在2008年“總統”大選中,人民已經給了答案並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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