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17日電/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及海外密帳案,昨天發動搜索後認為出現重大案情,為防止陳水扁潛逃出境,特偵組在洗錢疑案中將陳水扁夫婦均列為特偵字案洗錢罪被告,並下令“移民署”等機關對陳水扁限制出境。
陳水扁被限制出境,吳淑珍也因“國務機要費案”早被限制出境,意即,扁珍在密帳風波調查完畢或者“國務機要費案”終審判決出爐之前,恐怕無法再由正式管道出境。
聯合晚報報道,特偵組在陳水扁520卸任之後,對他涉及的“國務機要費”弊案採取處分比較輕微的境管留置措施,經過搜索、偵辦,特偵組內部開會認為扁、珍都是重要被告,參與辦案的檢察官都認為應將陳水扁的人身自由權強制處分“升等”為限制出境。
特偵組指出,過去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起訴的貪污犯罪金額為1480萬元,在瑞士聯邦檢察署6月份向台灣司法機關請求司法互助後,檢方發現扁家高達6億元的密帳曝光,案情快速升高,另查出陳水扁還有個人的4個密帳。
特偵組說,包含海外帳戶的相關密帳資金是否與陳水扁在任時利用“總統”職權犯罪,案情還不明朗,所以限制出境,對於陳水扁家人的行蹤有無派員監控的必要性?特偵組指出,目前沒有特別安排,主要作法是通知“移民署”、“國安局”、“海巡署”等單位不讓陳水扁出境,以利案件順利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