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1日電/據新華社消息:記者21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國務院近日正式批准印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三定”方案。
據介紹,新的“三定”方案對國家發展改革委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抓好宏觀調控提出了明確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轉變職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觀調控,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根據“三定”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少數需報國務院審批、核準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核準外,區分不同情況由地方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準,或由企業自主決策。中央政府補助地方的點多、面廣、量大、單項資金少的項目,改為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行業管理部門確定投資目標、原則和標準等並加強監督檢查,具體項目由地方政府負責安排。
新“三定”方案還提出,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國務院審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修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目錄》,進一步減少或下放中央政府定價權。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新“三定”方案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發揮國家規劃、計劃、產業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提高宏觀調控水平。
根據新“三定”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共設28個內設機構,機關行政編制為1029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