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2日電/中國時報今天刊登署名文章,題目為“我見我思——如果我是陳水扁”,不妨一讀。
這幾天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如果我是陳水扁,我會見錢不眼開?我會不把錢弄出台灣?我會不去高雄買豪宅而且在台北租豪宅?我會再回民生東路住那棟一樓的老公寓?
今天我想通了,哈,我為什麼要給自己找這麼多傷腦筋的麻煩事呢?當了“總統”退休後每個月政府會付我辦公室的租金、會給我二十多萬零花、會派十個警衛陪我打籃球。女兒和女婿是醫生,兒子也在美國要念法律博士,老婆又坐在輪椅上,當“總統”八年的薪水全存下來半毛也沒花。哈,哈哈,我會快樂死。
於是當我從“總統”位置退休下來,我要把辦公室搬到花蓮或台東的山上,每天可以望著太平洋,把金庸、史蒂芬.金、勞倫斯.卜洛克的武俠、驚悚、推理小說全帶去,這三個作家真能寫,所以起碼有兩百本可以讓我看到吐為止。
再每半年騎自行車去環島一次,大家看到我都一定很高興,說不定會請我吃飯,美眉會請我合照。每三個月再“出國”一次,去京都賞楓、去意大利吃披薩、去法國設法養成酗酒的習慣、去北極看可愛的白熊、去捷克逛卡夫卡的故居。老天,要做的事還真多。
算算看這樣要花我多少銀子…嘿,我差點忘記,坐飛機,長榮和華航一定讓我升等,那麼我一個月二十五萬可能用不完──不,我不能有養小老婆的念頭,養小老婆錢就不夠了。
按照規定,所有“國家”的重要慶典我也可以參加,意思是每次“國宴”我都 License to Eat,有免費吃飯的執照耶,呵呵呵,想到這裡我都快失禁囉。
如果還嫌沒事做,我會志願到電視台去當趙少康、陳文茜節目裡的名嘴,每天罵馬英九三次、罵劉兆玄兩次、罵林XX一次,喔,林XX是我小學的數學老師。
反正除了老婆不能罵之外,我誰都可以罵,沒人敢有意見,這叫 License to Ma。對了,我還可以和電視台的女主播們打情罵俏──不,我可以和她們合照。嗯,老婆咧,沒關係,她在台東坐輪椅,再弄個大富翁遊戲給她,讓羅太太、陳太太、趙太太陪她玩就好,她照樣可以發財。
我把退休後的計畫得意的告訴親愛的老婆後,沒想到挨了她一頓罵,她倒不是對我把她扔在台東不滿,而是,她說:“所以你不會當“總統”,所以我沒有鑽石,所以沒人送我禮券,所以,姓張的,你還真沒出息。”
…嗯,…她怎麼忘了,要是老子有出息,她早坐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