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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洗錢 陳聰明證實檢已獲澤西島洗錢情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8-29 14:51:03  


  中評社香港8月29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隱匿公文案,發現葉盛茂曾隱匿調查局於2006年十二月間所接獲扁家疑涉洗錢的情資。台灣“檢察總長”陳聰明今天證實,這份情資為英屬澤西島所提供,特偵組檢察官已拿到相關資料,將著手進行調查。 

  中央社報道,檢方調查發現,“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早在2006年十二月間便收到這份情資。當時洗錢防制中心承辦人鄒求強就準備簽報台北地檢署調查,但葉盛茂也是以事涉敏感,應由他親向當時“檢察總長”吳英昭面報,指示鄒求強無須函交北檢。檢方向吳英昭求證後,吳英昭表示對此毫不知情。 

  據指出,該情資顯示吳淑珍以吳景茂帳戶在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從事海外理財時,便以設立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方式操作。吳景茂先將資金匯入銀行內的私人帳戶,再委託該銀行在第三國設立控股公司,隨即將私人帳戶內的資金信託控股公司進行理財。 

  據瞭解,吳景茂之後將資金轉到南非標準銀行新加坡分行後,也是以同樣方式進行資金運作,並先後在澤西島(Jersey Island)、模里西斯等地設立控股公司。吳景茂將帳戶內資金轉到瑞士信貸後,便僅存在私人帳戶內,並沒有以同等模式從事財務操作。 

  檢方查出,扁家的海外資金自吳景茂的瑞士信貸帳戶轉到吳淑珍媳婦黃睿靚在該銀行的帳戶後,隨後轉到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黃睿靚同樣以在開曼群島設立控股公司方式進行操作。 

  不過,開曼群島司法單位發現情況異常,今年一月間透過國際艾格蒙組織提供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相關情資,瑞士今年五月間也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台灣尋求司法互助,扁家在海外有鉅額資金的情事才因此曝光。 

  檢方初步比對後,認為2006年十二月間的該筆情資所顯示的一千五百萬餘美元,並非前“第一家庭”另一筆海外資產,而是吳淑珍利用吳景茂、媳婦黃睿靚帳戶在海外存款兩千一百餘萬美元的前身。 

  查洗錢 特偵組傳喚蔡美利等十餘名證人 

  另據中時電子報報道,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疑案,今(二十九)日大舉傳喚十餘名證人,包括吳淑珍的嫂嫂陳俊英、吳淑珍的助理蔡銘杰、大學同學蔡美利等多人。 

  檢方指出,今天傳喚的對象,包括為吳淑珍匯款至海外的人、疑似吳淑珍人頭的人,以及提供假發票供吳淑珍報銷“國務機要費”的人。迄中午為止,已有九人到案應訊。 

  特偵組指出,今天傳喚十餘名證人,其中,陳俊英為吳景茂的妻子,她曾為吳淑珍匯款到海外。特偵組查出,吳景茂曾以銀行匯款,或銀樓匯款的地下通匯管道,為吳淑珍匯款到海外。有時吳景茂則委託陳俊英代為匯款,檢方今天二度傳喚陳俊英,希望釐清匯款的流程。 

  陳俊英日前在檢方首度訊問時,自稱曾服用安眠藥,訊後送醫治療,吳景茂則宣稱檢方逼妻子承認沒做過的事,妻子才吞藥自殺抗議。但今天陳俊英應訊後,於中午步出特偵組,她不願說明應訊內容,隨即搭車離去。 

  至於蔡銘杰及其妻子,與其胞姊蔡美利,也名列檢方傳喚名單中。檢方指出,蔡家人曾提供私人發票,供吳淑珍報銷“國務機要費”,金額高達數百萬元。 

  壹週刊曾爆料指出,前“總統府”出納兼扁家私人帳房陳鎮慧,曾將領得的“國務機要費”,在一天內分四次匯款,每次匯款九十萬元到蔡銘杰戶頭。特偵組認為此一情資相當重要,正深入了解匯款的動機及目的,是否涉及不法。 

  特偵組指出,吳淑珍涉嫌貪污“國務機要費”後,若有部分贓款流向人頭戶,再輾轉流向海外,則已構成洗錢罪嫌。至於蔡美利及其家人,是否提供人頭帳戶,供吳淑珍使用,以及蔡家人帳戶與吳淑珍間是否有不明資金流向,是檢方今天訊問的重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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