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2日電/為了脫罪,“錢‘總統’”陳水扁變身為“陳律師”和“陳“立委””。法律上,扁創造“汙水庫理論”,把藍綠政治人物攪在一起,試圖“用別人的汙點,證明陳水扁的清白”;政治上,扁又搬出“愛台灣”的民粹老招,只要被追查,就是對台灣人清算、鬥爭。
從八月十四日爆發海外密帳以來,陳水扁只認錯一件事,那就是不該把錢匯到海外,陳水扁昨天還對著台南鄉親宣布,如果海外被凍結的錢能拿回來,他要全數用在“社會公益”。
聯合報文章指出,弔詭的是,陳水扁在八月十四日記者會透露,七億元是吳淑珍偷偷匯出去,年初他就決定將來要用做“國際外交”工作;但這筆錢的用途昨天卻變成“島內公益”。既然如此,當初何必把錢轉到海外?陳水扁在年初就知道有海外鉅款,為何東窗事發才宣稱要把錢轉回來?
陳水扁高分貝質疑“這樣的司法,如何讓人相信?”但洗錢醜聞爆發至今將近一個月,扁家沒有人被聲押、被起訴,陳水扁可以到處陳情喊冤,吳淑珍十八次傳喚不出庭,重要“人頭”陳致中、黃睿靚行動自由。多數民眾恐怕也在質疑司法“選擇性辦案”:選擇性“禮遇”扁家人。
陳水扁自傲地說,“英雄要比氣長”,但這種迴避核心問題、模糊焦點,把所有人都扯在一起的“汙水庫理論”,其實比較接近“政治無賴”的行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