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4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將扁家族疑似洗錢情資公文交給陳水扁,九月五日同時傳喚葉盛茂與陳水扁到案,由於兩人供詞不同,檢方整理雙方說法後,今天再就部分疑點傳喚葉盛茂到案說明,訊後將他飭回。
中央社報道,葉盛茂被控隱匿公文案,日前被北檢依隱匿公文罪起訴,葉盛茂隨後舉行記者會,坦承曾兩度向陳水扁報告前“第一家庭”疑似洗錢情資,一次是2006年十二月五日,澤西島通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海外資產情資,另一次則是今年一月二十八日,開曼群島透過艾格蒙聯盟,通報吳淑珍媳婦黃睿靚在瑞士開戶的情資。
北檢為追究葉盛茂可能涉及的洩密刑責,九月五日傳喚陳水扁、葉盛茂兩人到案。檢方訊問時,提示相關公文與附件完整影本給陳水扁看,陳水扁坦承附件內容就是葉盛茂的“情資報告”,但就他記憶所及,不記得“情資報告”有公文形式,說法與葉盛茂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