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7日電/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上午傳訊荷蘭銀行副總經理徐立德、前荷銀資深理專葉玲玲,同時提訊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陳鎮慧押入台北看守所兩夜,仍未“咬”出陳水扁涉案情節,她將被密集提訊。
聯合晚報報道,檢方上午開庭,主要在查證陳水扁“總統”任內以領據核銷機密費時,陳鎮慧是否依陳水扁或“前總統府辦公室”其他重要幕僚指示,將錢存入特定的扁家人頭帳戶,由於扁僚幕馬永成、林德訓昨天到案作證,將大部分領錢責任推給陳鎮慧,檢方也請陳鎮慧再度說明。
陳鎮慧日前被聲押時,向法官表示陳水扁簽字她即領錢,不認為自己違法,包含前查緝黑金中心指控她偽造文書、偽證,也不認罪,據了解,上午庭訊時,她保持一貫口徑,口風沒有鬆動,沒有指出陳水扁涉貪的犯行。
由於特偵組將陳鎮慧增列違反洗錢防制法、利用職務侵占公款、利用職務詐取財務三條大罪的被告,檢察官提醒她所犯案件最重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希她配合查案,提訊後將陳鎮慧還押台北看所守,下周還會密集偵訊她。
特偵組查出,陳鎮慧幫陳水扁提領“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轉存入扁家人頭帳戶,辦案人員估算陳水扁經由她至少A了公款一億元,在海外洗錢案情尚未完全釐清前,決定先鞏固“國務要費”貪汙案情。
此外,特偵組上午也以證人身分約談徐立德、葉玲玲到案偵查,葉玲玲已第二次到案,檢方要查證荷銀處理扁家海外理財時,行方有無保留簽約文件供查證,一併調查扁家透過荷銀操盤理財的資產總數,詢問陳致中在洗錢案中的角色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