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30日電/陳水扁夫婦涉及海外密帳疑雲,特偵組如火如荼展開調查,陳水扁也自行宣佈退黨。接下來,民進黨廉政委員會要查什麼、做什麼呢?說穿了,這是一場假戲,但民進黨卻還是被陳水扁耍得團團轉。一場假戲,演的如此進退失據,也夠難堪了。
中時電子報報道,針對扁家海外密帳,牽涉陳水扁夫婦、其子陳致中夫婦,司法單位早在調查當中,民進黨可以做的其實只有政治處理,而非法律處理。
事實上,民眾會以民進黨處理扁的態度和程序,來檢視民進黨對清廉的堅持。這立場、態度、過程,才是民眾有興趣的“政治處理”。
對於一個已經宣稱自行退黨的陳水扁,還能把民進黨耍得團團轉,說實在,這已經不是扁的問題,而是民進黨本身的問題。
陳水扁宣佈退黨之際,為了凸顯自己的清白,公開表示願意接受民進黨“家規”調查,結果這一轉折,反而把民進黨搞得灰頭土臉。
十月三日前 廉政會召開調查庭
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對於扁不願前來說明,不僅為扁設想週到,並連發六十道題目,希望他紙上答覆,免去出席廉政會調查庭的尷尬。不過這招顯然也未奏效,扁親近幕僚透露,扁擔心如果如實答了那六十題,答案會被特偵組扣押,當作證據,逼使扁要兩邊作戰,因此無法作答。
廉政委員會主委張天欽表示,上週是給扁最後答題最後期限,如果扁依然沒給答覆,本週(十月三日前)廉政委員會將開調查庭,首先針對扁退黨後的處置作確認,若認為有必要繼續處理,則可依據廉政條例第七條來處置。
廉政條例第七條內容如下,民進黨黨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廉政會調查屬實者,廉政會得作成警告、停權或除名處分:
一、故意向廉政會做不實檢舉者。
二、以召開記者會或文字、影音與圖像、演講或他法,公開對第三條所規定之黨員做不實之指摘者。
三、無正當理由拒絕廉政會約詢者。
四、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廉政會必要之文件、證據者。
五、故意向廉政會為不實之陳述者。 張天欽對於扁自行退黨後,廉政會仍要繼續調查的尷尬,他說:“這是沒有辦法的事”,由於扁先前已很有誠意表明,就算退黨也要接受調查,才會衍生出後面這些問題,目前僅能按照程序走。
由於民進黨基層對於扁家貪腐呈現兩極看法,有人力挺,有人則堅決切割,其中宜蘭縣黨部反應最為激烈,不僅要求黨要開除陳水扁黨籍,並決議陳水扁終身不得再入黨。
面對強大基層反彈聲浪和社會的壓力,張天欽說,把它看成法律案件處理,既然是法律案件,就按照廉政條例規則辦理,不必有壓力。
廉政會成員與扁關係綿密
目前廉政委員會總共有十一個成員,主委張天欽,其餘十位成員為顧忠華(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曾任澄社社長),許志雄(前“政務委員”、前“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張炎憲(前國史館館長)、林美珠(前“內政部”政務次長)、張富美(前“僑委會委員長”)、王茂雄(醫生)、何清人(前台教會會長、現任輔大數學系教授)、陳榮隆(公平會委員)、邱駿彥(輔仁大學法律系暨法律學研究所專任副教授)、黃昭元(台大法律系教授)。廉政委員會總共分三個調查庭輪值調查,不過張天欽不願透露,究竟是那三個人組成的調查庭,在處理陳水扁海外密帳案。
由於民進黨在今年七月全代會,才剛通過賦予廉政委委員會擁有調查及黨紀處份權,而接到的第一個案子,就是扁家海外密帳案,首先確認由台北市黨部提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三人的停權案。接著下來,才是處理陳水扁是否涉及海外密帳案。
據了解,廉政委員會成員不一定具有黨籍身份,主要是看中成員的社會聲望和法律專業背景,比較讓外界好奇的是,這十一個成員當中,多數曾經在扁政府內擔任公職,並與扁關係密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