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6日電 (記者 康子仁)大陸配偶到台灣居住前幾年,依法不得工作的規定,未來可望大幅放寬。“勞委會” 研擬修法,只要一確定婚姻關係,就可以在台灣工作,國民黨“立委”多表贊成。丁守中認為,只要是合法來台的大陸配偶,就應該享受國民待遇;洪秀柱也強調,不應對大陸配偶有任何歧視性的待遇。
丁守中認為,大陸配偶只要是合法來台,和台灣人結婚之後,就應該和來自其他國家的外籍配偶一樣,享受同等的待遇,不應該有歧視性的作法。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表示,其他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日本,甚至連印尼、越南等國的外籍配偶,來台之後都沒有限制工作的規定,現在對大陸配偶採取的歧視性作法根本就不合理。
洪秀柱強調,大陸配偶嫁到台灣之後就是台灣人,所生的小孩就是台灣之子。而何況,許多大陸配偶在台灣屬於經濟比較弱勢的一群,如果不能工作,就無法幫助家庭,也沒有辦法讓小孩子接受比較好的教育。
馬政府上台之後,大陸配偶極力爭取的工作權,未來可望大幅放寬。“勞委會” 認為,目前實施的面談機制,已經可以過濾大多數的假結婚案件,未來修法完成後,大陸配偶只要一確定婚姻關係,就可以外出找工作。
依照台灣現行法律規定,大陸配偶結婚來台後,前2年是“團聚期”、接下來是4年的“依親期”,必須取得“長期居留”身分後,才擁有合法的工作權。未來一旦修法鬆綁,估計將有5萬人可以因此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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