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8日電 (記者 康子仁)扁家洗錢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陳水扁以證人身分作證,在庭訊當中,他把所有海外匯款責任,全都推給太太吳淑珍。受命法官曾正龍特別詢問,為何要把錢匯到海外,陳水扁竟然回答,如果不這樣做,理專要如何賺錢,讓在場者哄堂大笑。
法官質疑,既然是選舉的結餘款,為何要把錢匯到國外,根本不合常理,如果要合法使用,為何不留在台灣?陳水扁回答,他不了解為何要把錢匯到海外,因為都是吳淑珍使用,而且“如果不這樣子往外匯,理專要如何賺錢?”
對於存在瑞士高達新台幣7億元鉅款的用途,陳水扁還是堅持,準備留作推動“國際外交”工作,但是法官追問,當獲知七億被凍結時,有沒有問吳淑珍作何使用,陳水扁還是避重就輕,強調要當作提升台灣的國際形象,作為“國際外交”之用,完全沒有用在扁家小孩子身上,也不會留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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