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0日電/馬英九今天上午在全球僑務會議上提出“國家”“外部要和平,內部要團結”的概念,在外部要和平上,馬英九深入詮釋他的活路外交思維,他並且首次表示,在“爭取邦交國的工作上”,要跟對岸“達成協議”,不要互挖邦交國。在國際間,應像兩岸一樣,和解休兵。
雖然馬英九提過臺灣的國際空間應與中國大陸協商,但一般認為他指的是國際組織的參與,並沒有具體提到“邦交國”要跟對岸達成協議。
據聯合晚報報道,馬英九花了二十幾鐘對與會僑領講話,他提出“外部要和平,內部要團結”概念。
對於外部要和平,馬英九表示,他上任後就改變了過去推動的烽火外交,不做麻煩製造者,而是和平的締造者,這是非常重要的定位,一方面改善關係,一方面鞏固邦誼,提出活路外交,而活路外交的英文還是使用flexible diplomacy,就是有些該做,有些不該做,有所為有所不為,當休則休、當進則進。
他說,應該進的,首先是對邦交國要牢牢掌握,跟無邦交國家,尤其是與臺灣安全與前途有關的大國,一定要建立足夠的互信,因此跟美、日與其他一些國家,他都非常重視相互間的誠信,不耍花樣、說到做到。
他說,其次是對國際組織的參與,今年我們在聯合國提案,二千三百萬人民應該有權利、意義地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活動。臺灣的姿態不高、態度務實,獲得許多國家的支持。
到於當休的,他說一些“徒勞無功”的事情不要做,第一就是體制外的秘密外交,這些秘密外交不但沒有為台灣留下實質的益處,還留下不堪的名聲,操作不當反成很大傷害,巴紐案就是代表作,第二就是高姿態的元首外交,也沒有必要。我們要的是“國家”的利益,不是講求一些形式上的東西。
馬英九說,還有就是“得不償失”的事情不要做,像過去八年不顧一切爭取了三個邦交國,卻失去九個邦交國,一共丟掉六國,所以得不償失的工作就要考慮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