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們願意回答大家的提問。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請問朱部長,達賴方面近日說,如果接談失敗的話,可能就不再堅持“中間道路”。請問“中間道路”包括哪些內容?中央為什麼不能接受?
朱維群:80年代,達賴喇嘛提出了“中間道路”這樣一個政治綱領,從字面上解釋,“中間道路”的意思就是既不堅持再搞“西藏獨立”了,同時也不認同中央提出的對他的要求,而是在二者之間尋找一個折衷的方案。這個“中間道路”一經提出,國外有些人紛紛叫好,為他打氣,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在“中間道路 ”的基礎上同達賴喇嘛達成一個解決什麼問題的協議。
關於“中間道路”,達賴喇嘛講過很多話,其中1987年他在美國國會提出了一個“五點和平方案”,1988年在法國斯特拉斯堡提出了“七點新建議”,這就是達賴喇嘛關於“中間道路”的解釋的“權威版本”。再加上這一次甲日.洛迪提交給我們的“備忘錄”,可以清楚地看出達賴喇嘛的“中間道路”到底想幹什麼。
我以下引述達賴喇嘛的意思,完全在他這兩個文件和最近提交的“備忘錄”中找出他的原話的根據。第一條,他不承認西藏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達賴喇嘛反覆聲稱,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於1949年進藏的時候,西藏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到現在西藏仍然是一個被違法佔領的獨立國家。凡是稍有歷史常識的人都知道,西藏自古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自元朝開始,中國中央政府就對西藏行使著無可爭辯的、有效的行政管轄。主權問題是根本的問題,達賴喇嘛否定中國對於西藏地方的主權,實際上是在為他搞“西藏獨立”或“半獨立”、“變相獨立”這一套尋找法理的根據。
第二條,圖謀歷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大藏區”。很多人以為達賴喇嘛想要的就是中國今天的西藏自治區這一塊地方,如果這樣看,就把達賴喇嘛的野心看小了,他的“大藏區”是指整個西藏、青海的絕大部分、甘肅的甘南自治州、四川的甘孜和阿壩自治州、雲南的迪慶自治州,乃至其他地方,總面積佔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1/4。這個“大藏區”有歷史根據嗎?絲毫沒有。元朝統治的時候就把青藏高原分成了衛藏、安多、康巴三大塊進行行政管理。此外,經過了明代、清代、民國,這樣一個行政區劃儘管中間有過一些局部調整,但是總體上是延續下來的。歷史上,西藏以外的藏區從來就沒有歸西藏的地方政權管理過,西藏和平解放的時候,西藏地方管理的範圍也沒有超出今天這個範圍。
達賴喇嘛的這個要求還包藏著一個禍心,就是以單一民族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我們中國是一個各民族高度混居的國家,這是我們的基本國情之一。如果我們中國各個民族都要求以單一民族來建立自治地方,對中國的國情和歷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那就會天下大亂了。
第三條,以高度自治為名,否定、推翻西藏現行的社會政治制度。什麼叫做“高度自治”?達賴喇嘛和他這個集團的頭面人物多次反復講過,就是除了外交和國防,其他的所有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宗教等等,全都要由他們說的“藏人”來管理,這才叫做自治。達賴喇嘛在法國的“七條”中說,最後的決定大權必須完全操於“藏人”之手,這就是他說的“高度自治”。按照達賴喇嘛的設計,在我們1/4的國土上,近60年來我們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制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要全部推倒,由他們執政、上臺,重搞一套。重搞哪一套呢?就是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
第四條,要求中央把中國人民解放軍從“大藏區”範圍內,也就是我們1/4的國土上全部撤走。達賴喇嘛在美國提出的“五點和平建議”中說:“需要中共將軍隊和軍事設施遷走,只有中國軍隊全部撤走了,才能開始真正的和解過程。”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撤走之後,由他召開一個“國際和平會議”,把我們的 1/4的國土搞成一個“國際和平區”。就在這次接談之前,達賴“流亡政府”的主要頭頭桑東在見某一個媒體時說:“自治區內不能駐紮軍隊,這是我們的核心問題。”我想,沒有人不知道,軍隊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是領土完整、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基本保障。實際上,沒有哪一個主權國家會同意把自己的軍隊從自己的國土上撤走,中國也絕不會允許在我們的國土上搞一個“國際和平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