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6日電(記者 鄒麗泳)特偵組拒絕陳水扁要求比照陳明文模式,會見妻子吳淑珍及呂秀蓮,陳水扁辦公室中午發表聲明,要求解除對陳水扁羈押中禁止接見的處分。陳水扁也將委任律師提出解除禁見的聲請。
扁辦表示,“國務機要費案”相關被告皆已經解除羈押,意味本案蒐證已經完整,也無所謂串證疑慮。在與各當事人所犯罪名相同且已無串證疑慮下,根本沒有羈押他的必要,更遑論“禁止接見”的方式來限制當事人之基本人權、挫折當事人心志。
陳水扁辦公室表示,自從扁在11月11日上午9:30接受傳訊以來,已絕食15日、身體狀況危急,生命現象不穩定,檢方應基於人道考量,允許扁與家人見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