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7日電/中信集團辜仲諒日前返台,讓二次金改而起的爭議,重新浮現。回顧2006年中信金為插旗兆豐金而惹上一身腥,最後甚至導致府院不諒解,過程可謂驚險萬分。
據聯合晚報報道,全案源起來自中信金一眼看上兆豐金,中信金在2006年農曆年前向“金管會”遞件將投資兆豐金,農曆年後“金管會”馬上核准。只是沒想到,中信金早在遞件申請前,早已透過中信金海外分行,透過結構債連結投資,指定買入兆豐金9%股權,然後又為了套利,將兆豐金股權低價賣給自家人紅火公司,再由紅火公司高價由中信金買回,當時傳聞,整個過程套利10億元。
其後整樁事件遭人檢舉,“金管會”介入調查,該年7月底“金管會”以中信金因投資兆豐金案衍生的結構債投資交易問題,重罰中信金,並且限制其增設分行等業務。隨後並以誠信問題,要求中信金檢討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職務,辜仲諒才“主動宣布”辭去職務。後來“金管會”並發文要求中信金賣掉手上兆豐金股票。
“金管會”後來將全案移送檢調單位調查,使得此案進入漫長司法調查過程,就在2006年9月辜仲諒9月因艾森豪請假赴美參訪後,檢調宣布因中信銀投資結構債案,將辜仲諒和中信銀前財務長張明田等四人列為被告,並已收押張明田等三人,辜仲諒卻一直未傳喚到案,檢方決定發出通緝,辜仲諒從此流亡海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