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監督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若干。各黨派中央監督委員會規模一般在7-11人左右,主任一般由各民主黨派中央常務副主席兼任,副主任由專職副主席兼任,其他成員在同時擔任政府和基層工作的中央委員中提名。
中央監督委員會實施內部監督,主要工作包括:考察各級組織和成員遵守各自黨派《章程》的情況,重點是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領導職務的情況;對各級領導班子的政治學習、談心活動、民主生活等工作進行檢查,並通過深入基層、處理來信來訪等方式和渠道做好內部監督工作等。
“其實,就盟內如何開展內部監督這個問題,我們已經研究一年多的時間了。”索麗生接受本報記者採訪說。
2007年12月,民盟召開了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是次會議上,除了選舉新一屆中央委員會之外,另一重大的事項就是通過了《中國民主同盟章程修正案》。
“去年修改章程時,就在其中已經寫上了相關的內容。”索麗生稱。在這份新的章程中,第三十二條明確提出了“設立中央監督委員會”。除了在中央層面建立相應的監督委員會之外,民盟的地方分支機構也被要求建立相應的監督體系。
隨後,《民盟中央監督委員會工作試行條例》在2008年10月舉行的民盟十屆四次中常會上討論並獲得了通過。一個月之後,民盟五次中常會上,審議通過了《民盟中央監督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草案)》。
“先有的條例,然後是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的一個草案,最後人員的確定是在這次民盟的十屆二次全會上敲定的。”索麗生描述了民盟內部監督體系建立的整個過程。
民建構建其內部監督體系的起點比民盟更早。據民建中央部人士介紹,早在兩年前,民建中央就已明確提出要制定會內監督的相關規定。
“兩年來,民建中央就條例內容廣泛征求意見,幾易其稿,不斷修改,還擬定了征求意見稿,並到各省進行調研,聽取各地會員對於這個條例的意見。”該人士表示。
民主黨派的“內部監督”
八大民主黨派一直是“愛國統一戰線的組成部分”,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參政黨”。
由於各個民主黨派都有其所代表的社會群體,比如民盟主要由文教領域人士組成,九三學社則以科技界知識分子為主,因此能够反映多方面、多元化的意見和建議,故被賦予了與執政黨互相監督的重任,被視作是中共的“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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