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1日電(記者康子仁)台灣“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陸委會”提出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更加具體保障大陸配偶的權益。“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本次修法大幅改變現況,最主要就是“保障合法、取締非法”,政府絶對不允許外籍與大陸人士以“假結婚、真打工”的方式非法來台。
劉兆玄也指示“內政部”,結合相關部門力量,進一步強化大陸配偶來台時的線上面談與入境後的查訪機制,真正保障合法外籍與大陸配偶的權益。
“行政院”這次提出修法,未來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的時間將從8年縮短為6年;大陸配偶只要一來台灣就可以馬上工作,不必申請許可,也不用等待2年;陸配繼承遺產也不再受到新台幣200萬元的限制,以往大陸配偶抱怨受到不公平待遇,經由這次修法,將使他們的工作權、身分權和財產權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劉兆玄表示,隨著兩岸交流日趨頻繁,兩岸通婚數量已達29萬餘對,大陸配偶在台的權益必須正視。劉兆玄認為,大陸配偶來台後就是台灣的一份子,如何讓他們在生活上有安全感、在經濟上有自主性,有被社會接納的溫暖感覺,這是政府的責任。
劉兆玄要求“陸委會”向“立法院”妥為說明,爭取早日完成立法,同時也請“內政部”、“勞委會” 等執行機關及早完成準備,做好後續宣導與實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