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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在控告陳肇敏的庭訊後,公開駁斥特偵組提告抗的理由引用不實陳述。(中評社 黃筱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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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2月17日電(記者 黃筱筠、康子仁)陳水扁控告“國防部長”陳肇敏加重誹謗罪高等法院今天下午開庭,庭訊大約三十分鐘結束。陳水扁走出法庭後又發表了公開談話,抨擊特偵組提出抗告要再度羈押他,對特偵組引用不是事實的陳述,感到很遺憾。
陳肇敏今年5月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根據319真調會的報告,陳水扁肚子上的槍傷不是在台南市金華路造成的,遭陳水扁控告加重誹謗,一審陳水扁敗訴,下午高等法院開庭。
陳水扁今天藉著出庭在法院現身,顯然不是為了誹謗官司。他在庭訊後,又開始滔滔不絕發表談話,且矛頭指向特偵組。陳水扁表示,特偵組抗告理由之一是他為卸任“元首”,還是具有影響力,他現在已經回到民間是平凡身分,並沒有特殊身分跟影響力,如果說一位卸任“總統”可能有特殊影響力就要羈押,那現在卸任的兩位副“元首”都有案子,是不是都要押起來,這是非常奇怪的邏輯。
陳水扁也強調,自己絕對不會逃亡,如果要逃亡他不會在兩年前要他的兒媳黃睿靚回台生產,如果要逃亡也不會在今年八月叫已經在美國註冊的陳致中回台。他說,連理髮都有安全人員跟著,那天到苗栗法會,特偵組檢察官還說他好像自己一個人去,這完全與事實不符,雖沒有大陣仗,但是車子是“國安局”的,隨扈也陪同。
陳水扁表示,自己絕對會出庭為自己的清白辯護,還舉了今天的例子,他說今天自述的案子,其實可以不來由代理律師出庭,但是他也來了,未來還有漫長的路要走,為了自己的清白他一定要挺身而出,每次開庭都會到庭。
至於法官是不是設有回籠條款,陳水扁也解釋,審判長擔心他挾群眾魅力不到庭,他說他一定會出庭,就算再有群眾魅力,還是會親自到庭,如果沒有到庭,法官要押他,他沒有話說。
不過,當記者問到是否曾提余政憲羈押兩天就招了的談話,陳水扁沒有回答就離開高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