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6日電(記者 黃筱筠分析報導)“最高檢特偵組”昨天傍晚再度將抗告書送抵台北地方法院。厚達二十頁的抗告書,仍以扁有逃亡、勾串、滅證的可能性要求羈押,且重點還是鎖定扁有逃亡之虞。這對特偵組來說無疑是一步險棋,檢方上次以扁可能逃亡提抗告受挫,這次又鎖定相同論點並不聰明,若非法官換人,難有突破。
審判長周占春上次更裁時最後詢問陳水扁的幾個問題,就是圍繞在特勤人員是否可以隨時掌握扁的行蹤,“國安”單位後來傳真資料到庭後,扁就再度無保釋回,從結果可合理推斷,“國安”單位提供的資料是確認可以掌握扁的行蹤,助扁免於遭到再度羈押。
昨天特偵組的抗告書又提到,陳水扁曾大權在握多年,詳知“國家安全”機制,潛逃機會較一般人為大,以及扁的隨扈安排並非強制,於私人行程、下班後乃至就寢時間,若扁指示隨扈不須陪同,他及家人的行蹤即無可追查。特偵組也引用國外例子,各國卸任元首因牽涉貪腐弊案後,不無假借政治迫害之名,尋求與個人或政黨較友善甚至曾有利益交換的國家庇護、協助流亡,而潛逃國外。
特偵組這些抗告裡由與第一次抗告書內容其實大致上相同,都曾引用國外元首逃亡的例子,既然之前扁就已遭到無保釋放,如果不是承審法官從周占春換成了蔡守訓,結果可能還是一樣,無保釋放。
當然,承審法官換人之後,即使今天高院拒絕“自為裁定”,再度發回台北地院更裁,蔡守訓是有可能針對陳水扁可能逃亡、串證、威脅證人,做出不同於“無保釋放”的裁定。但以特偵組手上還有扁家這麼多案子要辦的情況下,特偵組是不是應該再縝密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