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8日電/憋了好幾年,陳水扁終於“出賣”了李登輝!
中時今天小社論指出,這兩位卸任“總統”,從政壇交鋒伊始,就情結複雜,隨時可以因為政治形勢、或選舉利害,忽而情同父子,忽而仇若惡敵,翻臉和翻書一樣。這一回,陳水扁為了自己的弊案,揭發了李登輝的弊案,陳、李必是兩敗俱傷,再難回到從前。
陳水扁明示、暗示李弊案,不是第一次,早在他第一任當“總統”前半年,大掀“國安”秘帳隱情時,就埋下伏筆;爾後數年中,陳水扁不時視民進黨與台聯關係,“透露”一、二秘辛的線頭,引人揣測,政壇因此始終有一種說法:李登輝的把柄,握在陳水扁手中!
扁政府八年執政,被陳水扁冠之以“黑金”而趕下台的李登輝和國民黨政府,除了一個大掌櫃劉泰英,沒什麼高階官員捲入弊案,包括李登輝;直到扁卸任,比較明確的資料才浮出檯面,且由扁自己送進了特偵組。
這就是扁最大的問題:律師出身的他,竟彷彿沒有是非法律觀念!所有的弊案到他手裡,都可以成為拉攏或恐嚇政敵的工具。真相與公義,根本不是他關切的,李登輝時代究竟有沒有弊案?扁任內八年,早該查清楚了,扁不但不查,還把“情資”留存自己手上,扁舉發了李登輝,卻印證他果然私藏“國家”機密與公文。
陳水扁不能怪任何人,坑他的人就是他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