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29日電(記者 黃筱筠分析報導)扁家弊案不只讓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傷腦筋,也讓高院視為燙收山芋,避之唯恐不及。“最高檢”特偵組二次抗告,期待高院自為裁定扁到底要不要羈押,但昨天發回地院更裁,顯示高院法官也不願意碰這棘手的問題,結果就是互踢皮球,又把球踢回地院。
其實,從高院新聞稿中不難讀出,高院認為扁無保獲釋並不合理,但卻不願由高院直接裁決,欲發回地院更審。雖高院在記者逼問下,說出審理本案是台北地院合議庭的職權,應發回更審。但來來回回的更審、再發回更審,相當耗費司法資源,為何高院不願自己裁定,顯然就是怕壓力落到高院身上。
而之前,台北地院究竟要由周占春或是蔡守訓法官接手審理該案,兩人都不想接,也互推了一陣子。司法慣例通常是“後案併給前案”,“國務機要費”是由蔡守訓承辦,因為洗錢弊案牽涉關係人與“國務機要費”重複性高,認為應該併給蔡守訓審理,但蔡守訓也不願意,認為應該“小案併給大案”,將“國務機要費”併給洗錢案審理,最後是由庭長會議投票才敲定交由蔡守訓審理。
由於扁案眾所矚目,媒體動輒批判,不管高院或是地院法官,都不大願意接下來承辦。也就是如此,今天又將再度召開的羈押庭,換手承辦的法官蔡守訓,不管做出什麼樣的裁定,都將面臨非常沉重的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