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4日電/據臺灣“國防部”提供給“監察院”的機密文件顯示,空軍向法國採購的幻象戰機,李登輝的確全程參與掌握。這項代號“飛龍專案”的購案,議價前,李登輝曾在“總統府”四樓會議室兩度召開高層會議;同時,台法雙方所有談判過程,前“參謀總長”劉和謙於每周“小軍談”中,都會向李登輝報告。
中國時報報道,這份機密文件顯示,一九九二年九月九日,台法雙方進入“飛龍”實質議價階段,在此之前,李登輝先後於八月廿八日以及九月五日,兩度於“總統府”介壽館四樓會議室召集高層機密會議,包括“副總統”李元簇、“行政院長”郝柏村、“總統府”祕書長蔣彥士、“外交部長”錢復、“國防部長”陳履安、參謀總長劉和謙、國民黨祕書長宋楚瑜等人討論購機決策,並“達成十一月中旬簽約的默契”。
文件顯示,李登輝兩度召集政府高層首長會議後,九月下旬,還請當時的“經濟部長”蕭萬長赴法國,向法方政府說明臺政府購機不變的態度。
文件還顯示,軍方知道法方藉機哄抬價格,並指出法方首次出價,單機高達市場行情兩倍;機密文件中並明文指出“幻象議價過程以及談判進度,直接由參謀總長每星期一向李登輝‘總統’請示並報告進度”。
文件內容指出,一九九二年八月下旬,採購合約進入最後協商階段,台與法國同意將交貨期程由原先七十二個工作月,縮短至六十五個工作月。當時,法方建議付款方式,簽約時付三○%,簽約後一年付三○%,簽約後兩年一○%,剩餘的價款則按照不同交貨時程付清。
文件指出,一九九二年九月九日,台法首度針對幻象戰機議價,有關戰機部分(不含雲母、魔法飛彈等),法方提出總價款兩百六十億九百萬法郎,距台方二二八億五千六百萬法郎差距仍大,惟法方態度強硬不願再降,台方乃採冷處理政策對應。
文件中指出,經過九月十、十四、十八、廿五日多次議價,最後價格較法國第一次報價降低一六.八四%,是“奉上級指示”議定。文件內容又說,依約定,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合約生效前,須支付法國新台幣五八八億九百萬元,因已於八月五日先墊付六十億六千六百萬,故尚須專案籌墊五二七億四千三百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