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1日電/儘管司法單位偵辦巴紐案,至今未發現三千萬美金流入前“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和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相關帳戶,但邱黃行政責任難逃。“監察院”日前完成巴紐案報告,將由“監察院長”王建煊、“監委”杜善良連袂提案彈劾邱義仁、黃志芳和前“外交部長”室參事張強生等經辦人員。
王建煊親自上陣查案,更將與主查“監委”杜善良一起提案彈劾,帶頭“拚業績”已創下“監察院”先例。
中國時報報道,據了解,“監院”針對陳水扁時代的機密外交案進行清查,除了巴紐案外,包括“安亞專案”、“醫和專案”、“拉美專案”等均查核,了解其成案、經費核銷過程,發現多筆外交機密預算動支流程,均只有邱義仁和“外交部”人員兩方簽名就可動支,不符機密預算動支程序,“監委”將究責。另據了解,特偵組也將在本周展開新一波的偵訊與調查。
據了解,二○○六年八月乍得與台灣斷交,隨後“國務機要費案”爆發,時任“國安會”祕書長的邱義仁想起柯承亨介紹的金紀玖,認為台灣與巴紐建交可為扁加分,頗有為扁“沖喜”意味,遂指示“外交部”與金紀玖合作談判建交事宜。隨後黃志芳即展開相關接洽作業,並由黃志芳祕書張強生陪同吳思材、金紀玖赴新加坡開設帳戶。在黃志芳公文簽名指示下,“外交部”會計部門陸續撥出三千萬美元直接匯到吳、金兩人戶頭,二○○六年十二月下旬,金隨即逃逸無蹤。
“監委”調查發現,過去機密外交經費欲交付中間人,均由“外交部”人員與中間人聯名開立帳戶,因此“外交部”可以監控資金提撥狀況,而非如巴紐案直接匯款至金、吳兩人名下帳戶,全無監控機制。
據了解,二○○六年“國務機要費案”爆發時,審計長蘇振平認為“外交部”機密費動支亦無章法,堅持“外交部”必須清楚交代各項專案動支細目。“外交部”唯恐巴紐案“東窗事發”,因此未將該案遭侵吞的三千美元款項列實支數送“審計部”核銷,而是從二○○六年起一直以“外交部”暫付款性質,向“監察院”辦理保留在部內以“隱匿案情”,因此“審計部”到現在仍未取得巴紐案相關單據。
直至二○○八年初,黃志芳眼見政黨即將輪替,才正式向新加坡和臺灣司法單位展開追討作業。不過“審計部”已在去年初向“外交部”表示,不認定該筆款項動支,已不准“外交部”保留,因此待“監察院”調查結果出爐後,相關人員恐面臨“外交部”追討款項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