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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泉:從更長遠的時空觀念來看,兩岸的“和平統一”不過是階段性目標,而不是最終目標。 |
中評社香港1月16日電(評論員 李家泉)有關“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關系,近日看到一些文章,我想把自己的看法簡要地歸結為如下四點:
﹙一﹚據我所知,某位朋友發表的文章,原名是《“和平發展”是邁向“和平統一”的必由之路》。後來雖然改了題目,但全篇仍然是這個大意。這樣,“和平統一”就是目標,“和平發展”不過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和工具而已。這似乎是貶低了“和平發展”的戰略意義。
﹙二﹚鄧小平說“發展是硬道理”。大陸如此,台灣如此,兩岸關係的發展也會如此。如果沒有發展,沒有相互利益結合的需要,兩岸就很難談統一,更談不上“和平統一”。兩岸的“和平統一”,應放眼於未來,把“和平統一”融入“和平發展” 這個更長遠的大戰略中。
﹙三﹚“發展”與“統一”,是辮證的統一關係,發展可以促進統一,統一也可以推動發展。我沒有說,也不會說“和平發展”替代“和平統一” ,不能那樣推論。“和平發展”高於“和平統一”,也涵蓋“和平統一”,兩岸的未來,完全可以在“和平發展”中逐漸實現“和平統一”。
﹙四﹚再從更長遠的時空觀念來看,兩岸的“和平統一”不過是階段性目標,而不是最終目標。統一以後會怎麼樣?還是要發展。可見發展是沒有終點的。時代是前進中的,人的思維是發展的。我認為,“和平發展”可以涵蓋“和平統一”,而“和平統一”則不能完全涵蓋“和平發展”。
最後,根據今年兩岸關係的積極變化,我把胡錦濤總書記所說的“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嬴” 的十六字箴言,以及他所一再強調的“和平發展”, 歸結為新的一次戰略性調整。而某位朋友也同意是一次調整,但只是“階段性的政策措施的務實調整”。能够這樣說嗎?某位朋友的文章又強調說,這是“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對台戰略、大政方針下”的調整。我覺得,這後者與我講的似乎並不矛盾,只是說的角度不同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