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16日電/中國時報取得陳水扁在台北看守所中羈押禁見卅二天撰寫手稿《台灣的十字架》一書全文,陳水扁首度承認吳淑珍確實透過蔡銘哲將多餘的錢匯款海外,但他說“郭淑珍的帳戶是蔡銘哲的人頭帳戶,不是我太太的人頭帳戶”,更在書中全盤否認龍潭購地案五億賄款說,直喊“冤枉啊,檢察官大人!”
陳水扁的說法,直接反駁特偵組的起訴書,甚至反打長期擔任吳淑珍人頭的蔡家。唯扁在龍潭購地弊案中,逕自在“總統府”內開會,要求相關部會非辦理不可;此外,蔡銘哲兄弟與郭淑珍在特偵組的供詞非常明確表明,完全是配合吳淑珍的要求,這部分還是得在法庭上見真章。
陳水扁在日記中寫到,“猜想一定是蔡銘哲,這位偷印吳淑珍夫人助理名片,打著“第一夫人”助理名片招搖撞騙。力麒集團承包南港展覽館如此,廣輝公司為發展面板產業需要土地建廠也是一樣。”這個說法,吳淑珍稍早前已經在媒體披露,珍痛罵蔡銘哲打著夫人特助的名號在外“招搖撞騙”。
陳水扁直接將龍潭與南港兩案歸咎於蔡銘哲,他寫道,二○○四年“總統”大選前,蔡銘哲告訴他吳淑珍“力麒阿詮”那邊有要捐錢,是一億,“由於選舉將結束,錢夠用,我太太要蔡銘哲匯到其海外帳戶,沒想到這個帳戶現在才知道是郭詮慶妹妹郭淑珍”,“郭淑珍的帳戶是蔡銘哲的人頭帳戶,不是我太太的人頭帳戶”,但陳水扁首度自承吳淑珍確實是透過蔡銘哲匯款海外。
陳水扁在書中直言,“最沒辦法忍受的最大羞辱,是說我拿了辜成允的四億賄款”,他寫到,“天啊!我只和辜成允的父親辜老、辜資政、海基會辜董事長熟識互動,我完全沒有跟辜成允交往過”,他既未到“總統府”,唯一一次到玉山官邸,他也不在,事先也不知道。
陳水扁表示,據吳淑珍回憶,那是二○○四年選後,辜成允到家裡,她還當面感謝台泥捐了選舉錢(二億元),根本就不知道有達裕公司以及達裕公司賣龍潭基地土地之事。“說我與太太一起向辜成允開口要賄選四億,真是遇見鬼,我死也不瞑目”。
有關南港展覽館案,陳水扁在書中寫道,“我太太說她根本沒有請余政憲部長幫忙拿評審委員名單給蔡銘哲,是蔡銘哲亂咬的”。這部分說詞亦與余政憲在特偵組的供述完全不同。
陳水扁稱,“我太太與郭董事長(指郭詮慶)兄妹不熟,不可能向郭董事長開口來借郭淑珍的海外帳戶。實際上是蔡銘哲向郭董事長借的,並說蔡銘哲個人要使用的,與我太太無關”。
陳水扁稱,“不管是台泥的一億或力麒的一億,蔡銘哲都向我太太說是選舉捐款,如果說是賄款,我太太是不可能也不敢收的”。他推斷案情說,這兩筆錢都說是匯進蔡銘哲的海外戶頭,過半年時間再轉匯,“如今始知道這樣蔡銘哲在中間就可上下其手,作手腳,實際金額不只二億及一億,而是更多”,“現在證明他(指蔡銘哲)有暗槓,並在做分配”。
陳水扁堅持,龍潭購地案,仲介費五億,“由辜仲諒分一億,後來被他父親辜濂松知悉而加以斥責,從五億中再匯款一億,變成現在的四億。”怎麼變成是“我跟太太向辜成允要的,冤枉啊,檢察官大人!” |